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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定于今年年中召开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十一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二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表彰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做好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及“十二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建议。 “十一五”总结要结合本单位特点,总结经验,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具体包括依法行政工作概述、工作亮点、经验与不足、典型案例等内容,总字数不超过6000字。其中,工作亮点要突出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特点、特色和创新,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其表现形式可丰富多样,多采用数据、图表、照片和案例,每一项工作亮点字数不超过1000字,工作亮点将作为选编交流材料和申报先进单位的参考依据;典型案例介绍简洁,重点可突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 “十二五”工作建议要充分把握国家依法行政总体要求,站在全国海事系统的角度,前瞻性地提出海事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二)“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数据(见附件1)。 (三)拟在全国海事系统进行表彰的先进申报材料(推荐要求见附件2)。 (四)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经验交流材料。 (五)海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见附件3)。 (六)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见附件4)。 各单位应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4月底前报送部海事局法规处(附件材料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外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如有照片及声像资料,请将刻录光盘同书面材料一并寄送(照片文件名要命名清楚,大小1M以上为宜,如材料中采用图表格式的要同时报送数据源)。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一并反馈至部海事局法规处(联系人:刘慧茹 010-65292471,电子邮箱liuhuiru@msa.gov.cn)。 二、成立会议材料起草小组 为做好全国海事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成立会议材料起草小组(名单见附件5),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工作支持。 附件:1. “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数据统计表 2. 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评选的推荐要求    3. 海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 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5. 会议材料起草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如下:
  关于做好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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