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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连7.16海上清污”记功表彰


2010年7月16日,大连发生严重的原油爆炸起火和泄漏事故,造成部分海域遭受污染,危及大连海洋生态环境。事发后部海事局迅速组织以辽宁海事局为主,航标、溢油应急中心为辅等应急处置专业力量前往处置。参与清污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扬海事“吃苦、战斗、奉献”精神,全力以赴、连续作战、彰显优势,以自己的辛勤工作和优良的专业素质,出色的完成了预定的清污任务。 为表彰先进,弘扬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海事干部职工继续发扬勇于担当,积极奉献的海事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应急和专项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海人教〔2008〕297号),决定对参与“大连7.16海上清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功表彰。经过推荐、审核,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记功表彰名单已经产生,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同志、单位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公示对象 (一)对集体的奖励: 1. 记二等功4个单位: 辽宁海事局危管防污处 大连海事局指挥中心 大连海事局监管二处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 2. 记三等功9个单位: 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部海事局航标测绘处 部海事局党委工作部 大连海事局船舶交管中心 辽宁海事局巡查执法支队“0202”轮 大连海事局新港海事处 上海海事局上海航标处“海标25”轮 天津海事局天津航标处“海标11”轮 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海标052”轮 3. 记嘉奖8个单位: 大连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 上海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巡查执法支队 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 河北海事局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处理中心 (二)对个人的奖励: (一)记一等功人员1人: 辽宁海事局:侯景华 (二)记二等功人员10人: 部海事局:黄何 辽宁海事局:郭子瑞、杨春、王跃辉、戴东、管永义、刘力、李迎军、宋承伟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王远东 (三)记三等功人员25人: 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鄂海亮、许吉翔、徐石明 部海事局航标测绘处:胡伟 部海事局党委工作部:宋永强 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于海源、郑怀宇 辽宁海事局:马一意、罗钟山、徐晓嫚、陈建军、黄勇、季军、王新胜、阎承梁、李顺起、董国峰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田少华 天津海事局天津航标处航标队队长:马爱民 天津海事局天津航标处“海标11”轮船长:李秉泉 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刘现志 天津海事局烟台航标处:王继勇 上海海事局危防处:董乐义、王星星 上海航标处航标队:甄涛 (四)记嘉奖人员44人: 部海事局办公室:谢辉 辽宁海事局:张晓慧、郭宁、李冰、樊东升、张九新、王彬彬、武毅峰、王宁、袁川、黄忠国、尹庆、孙巍、张风松、曲玉春、徐武辉、李实祎、陆军、杨娇娇、段毅、张爱民、赵长生、费文峥、王巍巍、赵博、付鹏、曲日好、孙长生、赵永涛 上海海事局危防处:陈伯卫 上海海事局上海航标处“海标25”轮船长:陈依伟 天津海事局天津航标处:王宝龙 天津海事局烟台航标处:陈胜昶 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海标052”轮:陈华飞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海标0504”轮:董明作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海标0505”轮:王新林 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海标0507”轮:徐庆伟 河北海事局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处理中心主任:邓涛 山东海事局:陈星森(借调至部局船舶处)、刘政(借调至部局党工部) 浙江海事局危防处:杨卫强 湛江海事局监管二处:邸锦疆 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张春昌、张勇 二、公示时间 2010年12月10日至15日,共5天。 三、受理部门及电话 受理部门:部海事局人教处 联系电话:010-65292486、010—65293199 邮箱:msarjc@sina.cn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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