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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漓江旅游客船法定检验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漓江旅游客船法定检验规定》按规定程序业已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检验规定》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85285577)。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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