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自2009年7月起,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领导下,全国海事管理、船舶检验机构开展了针对“大船小证”现象的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根除“大船小证”顽疾,促进船舶质量的提高,根据部开展“大船小证”专项治理活动的总体部署,部海事局决定在2010年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
为做好相关工作,部海事局于2010年1月14日召开了由中国船级社、部分直属海事机构、地方海事、船检机构代表参加的“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研讨会,专题研究了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了“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任务表。
各单位应按照专题会议纪要(附件1)和相关工作安排(附件2),将“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作为2010年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完成现有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新建船舶不出现“大船小证”问题,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杜绝“大船小证”现象。
二0一0年二月三日
附件如下:
关于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