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5 | 编辑:E航网 | 阅读:549 | 分享: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各相关科研院校:
为贯彻“科技强局”的战略理念,总结海事系统10年来在科技助推海事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7日——8日在江苏扬州召开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直属海事系统2010年经济工作会议、人事工作会议和航测工作会议届时将在同一地点套开,相关参会事项另行通知。
现就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直属海事局局长和科技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地方海事局局长和1名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部海事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中心、海事中心、环保中心负责人;中国船级社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相关科研院校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
人事工作会议、航测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同时参加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7日--8日,会期1天半;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迎宾馆;
联系人:江苏海事局 何韦;
联系电话:025-83520105,13813088866;
联系传真:025-83279613。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会议由江苏海事局承办,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协办。请参会单位填写会议代表回执单(见附件),并于3月26日前反馈至江苏海事局。请参会人员于4月6日报到。
(二)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海事系统参会人员着海事春秋制服出席会议,非海事系统参会人员着正装出席会议。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预订往返机票(车票)。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