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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各相关科研院校:
      为贯彻“科技强局”的战略理念,总结海事系统10年来在科技助推海事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7日——8日在江苏扬州召开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直属海事系统2010年经济工作会议、人事工作会议和航测工作会议届时将在同一地点套开,相关参会事项另行通知。
现就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直属海事局局长和科技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地方海事局局长和1名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部海事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中心、海事中心、环保中心负责人;中国船级社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相关科研院校主管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
    人事工作会议、航测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同时参加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7日--8日,会期1天半;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迎宾馆;
    联系人:江苏海事局  何韦;
    联系电话:025-83520105,13813088866;
    联系传真:025-83279613。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会议由江苏海事局承办,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协办。请参会单位填写会议代表回执单(见附件),并于3月26日前反馈至江苏海事局。请参会人员于4月6日报到。
   (二)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海事系统参会人员着海事春秋制服出席会议,非海事系统参会人员着正装出席会议。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预订往返机票(车票)。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如下:
  关于召开海事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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