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根据我部《关于近期三峡滚装运输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事件的通报》(交安委明电〔2009〕6号)的要求,全国海事系统于2009年7月23日至8月2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
徐祖远副部长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重视,务实地抓好监管措施的落实,并注意协调好与各地方港口主管部门的关系。
现将《关于开展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领会精神,严格把关,更加细致、深入、创新地做好打击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工作。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如下: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