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为深入推进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部海事局决定在全国海事系统范围内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海事文化软实力建设,通过海事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推广传播,在海事队伍中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为海事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主要目的
(一)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集中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提炼海事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表达形式,为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海事职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将个人的发展与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把握海事工作的特征和时代要求,激发海事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四、活动形式
(一)由各省级地方海事机构和各直属海事局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开展讨论活动。
(二)在部海事局内、外网设立“海事核心价值观”专栏,面向全社会征集关于海事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三)由《中国海事》、《海事研究》开辟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专栏,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集关于海事核心价值观的文章。
五、相关要求
(一)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海事工作的使命、责任、服务和形象等方面内容,通过部海事局网站、《中国海事》、《海事研究》杂志专栏等途径,对海事核心价值观展开讨论,并提出表述方式。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征集到的职工意见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二)部海事局在海事文化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已初步提出了海事核心理念,并对海事工作的使命、宗旨、发展愿景、发展理念和海事精神进行了理论阐述(具体内容见附件)。各单位可以此内容作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参考,并结合大讨论活动成果,对海事核心理念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部海事局将在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初步归纳提炼出海事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式,并以适当形式再次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求意见。
(四)为保证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单位明确本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的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并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联系人:宋永强、刘政;
电话:010—65292575、65292693 传真:010—65292695
附件:海事核心理念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如下: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