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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做好今年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考点设置

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考点以方便考生和航运企业为原则,结合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考生人数和生源分布来进行设置。考点的具体设置由各直属海事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二、2009年度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计划

2009年度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共举办2期(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组织

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由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统一命题和阅卷,各直属海事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我局统一公布成绩。

四、有关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证书制作事宜

《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适用的船舶种类、等级的签注,可根据申请人通过的专业技能考试情况,适用于不同种类和等级的船舶。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执行。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培训中心和航运单位,按上述计划做好统考报名和考试工作。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如下:
  关于2009年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9年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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