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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漳州海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船员培训的通知


漳州海事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福建海事局对你校申请的培训项目进行了验收,现经我局核准,同意你校按本通知载明的培训项目、规模和培训地点开展培训。同时,同意你校驾驶、轮机专业在校生自2009级开始参加全国海船船员丙类三副、三管轮适任统考。

你校应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如下:
  关于同意漳州海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船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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