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委、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海事局:
为加强2007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07年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
2007年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2006年,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思路,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各项指标同比都有大幅下降。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制定2007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及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狠抓薄弱环节的管理,推进实施治本之策,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惠民工程”,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和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特大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惠民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
按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交通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交海发〔2006〕315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2007年要作为攻坚年、落实年,狠抓水上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开展有效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水上交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区要创新理念,丰富平安建设内涵,打造平安交通。
(二)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入验收总结和再整改验收阶段。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验收工作。各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筹集资金改造渡口、渡船,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规划、海事等部门,确保中央补助的相关资金发挥最大效能。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交流工作经验,推进验收工作。按照确保取得实效的原则,未完成相关整治工作任务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通过整治切实根除隐患。
抓好低质量船舶治理的验收总结工作,促进民营船厂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作计划,2007年上半年将组织逐省验收。治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未通过验收的,要继续开展治理工作,确保低质量船舶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治理,要引导民营造船企业实现兼并整合,提升造船水平,并逐步做大做强,实现规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实现民营造船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深化“诚信管理”理念,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交通部门在严格监管的同时,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水运业的健康发展。部自2003年开始推行船舶、船长安全诚信管理制度,依据船舶、船长的安全诚信度,实施分类管理,对安全诚信船舶、船长给予优惠待遇,为优秀船舶和航运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管理环境,激励航运企业主动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部今年还将推行“安全诚信公司”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诚信”管理理念,既方便管理相对人,又优化配置管理资源,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营造公平竞争、奖优惩劣的市场竞争氛围,保护和发展先进航运生产力。
(四)推动加强农用船安全管理
要通过加强农用船安全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用船安全管理体制已经明确的地区,要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农用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体制未明确的地区,各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交通(海事)部门要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和监管的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海事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客船非法载客行为。
(五)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海上工程建设量大,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问题尤为突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海安全[2007]13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海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要通过加强监管,充分体现海事监管对大型水工作业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六)加强对挂靠船舶的安全管理
目前,许多个体船舶通过挂靠的方式经营。部分管理公司对挂靠船舶“挂”而不管,导致个体船民的利益受到侵犯,个体船舶的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也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各地区要积极进行研究,制订出台相应措施,加强对挂靠船舶及挂靠公司的管理。
(七)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
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涉及到环保、城市生活用水等群众的切实利益。要研究建立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要加强内河船员培训,针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内河船员特殊培训相关法规,重点加强对特殊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船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应急应变能力方面的检查,采用现场提问、操作、演示等方式,查核船员的适任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要加强现场监管,水上危险品运输量较大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水上危险品运输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八)加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海事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摸清本辖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的监管措施,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九)深入探索监管规律,落实重点监管措施
继续抓好“四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落实重点监管措施。同时,按照部《关于加强重点时段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海发[2006]499号)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四季三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律,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水上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水上搜救、油污应急等预案。结合各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防抗台风应急预案》、《港口危险化学品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分预案,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机制。开展对各类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控制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水上交通风险情况,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十一)深入开展结“对子”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理念,按照部《关于水网地区与非水网地区海事结“对子”工作指导意见》(安委[2006]416号)的有关要求,健全结“对子”工作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人员、业务交流,改善海事监管手段,提高非水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均衡发展。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自保意识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全社会对水上交通安全的认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要通过采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工厂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提升全民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x09 2007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攻坚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好中求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全面提升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