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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三分钟,知晓航运事!--10月22日航运早新闻来啦!语音新闻收听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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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三分钟,知晓航运事!周五早新闻1022

最新海进江运价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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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长江运价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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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油价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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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
1、满载8.8万吨煤炭的货船从印尼抵达广西防城港

10月20日上午12时,始发印度尼西亚邦坦港,满载8.8万吨煤炭的货船“阳光水手”轮穿过浓雾,安全靠泊在广西防城港403#泊位,并进行减载卸货。随后,这些煤炭将全部运往电厂作为电煤进行储备。

随着“绿色通道”的开启,电煤运输船舶申报审批等工作流程用时大大地缩减,相关业务办理实现了“零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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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解馋,货轮船员船舷系网捕捞江鲜被抓

10月12日,该所联合启东市公安局在开展水域治安巡逻过程中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鲳鱼2条、龙头鱼40条和江虾60只,扣押网具1张。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明知长江十年禁捕的政策,但是存在着侥幸心理,原本是打算捕捞一些长江水产品解解馋,认为驾驶货船在船舷系网捕捞不会被发现。目前,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地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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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沧州海事局开展“清海2号”行动 海陆联合强力打击内河船涉海运输

为持续保持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打击高压态势,沧州海事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印发《沧州海事局关于落实<河北海事局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清海2号”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任务重点,夯实行动步骤,压实监管责任。开展陆上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海上联合巡航执法;推动拆解三艘内河船舶,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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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条务实举措 保障京唐港电煤运输通道畅通

日前,唐山海事局制定的保障电煤运输11项服务举措面向社会正式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河北海事局的有关工作指示要求,唐山海事局在本局业务办理流程中深入挖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远程监控设备,灵活运用政策规章,推出11条务实管用的电煤运输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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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你知道外贸船换班,有多难吗?一张图告诉你

今天网上曝光了国内某港口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转运处置的流程图,从图中我们可知其大概流程。为了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每次换班都需要多个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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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船员值班饮酒,货船全速撞岸......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疑似船员饮酒值班,导致货船全速撞上海岸的事故...

10月18日,一艘荷兰籍散货船满载化肥,在从比利时安特卫普前往爱沙尼亚塔林的途中,在Havvej附近离海岸300米的水域,以13节的航速,径直地撞上了海岸,搁浅了。

船上船员没有伤亡事故,目前也没有货物或燃油泄露污染的迹象。

海岸警卫队方面表示,已经对船上所有船员做了问询,同时也对船上所有船员进行了酒精测试,其中有船员测出了饮用酒精的迹象,并且在船上找到了两个尚有残余酒精的瓶子。

就此,海岸警卫队方面初步认定,事故的发生与驾驶室值班船员饮用酒精后失去意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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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年通过能力2880万吨!又一码头项目竣工验收

据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消息,近日,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组织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听取和审阅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结合内业和现场核查情况,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规模为建设1个30万吨级原油(含燃料油)泊位、1个8万吨级油品泊位、2个1万吨级成品油泊位、1座工作船码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880万吨。建设10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和51万立方米成品油储罐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指数、政策

8新规则·港航合作发展专题论坛在宁波召开

10月20日下午,由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主办,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承办,新规则·港航合作发展专题论坛在宁波成功举行。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港务管理机构、行业研究和咨询机构的70余名代表参加论坛。

新规则·港航合作发展专题论坛是第六届海丝论坛的专题论坛之一,由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主办,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承办。论坛旨在帮助港航领域研究人员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等重要政策条件对港航业发展的影响,研究探索在新规则下开展港航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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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21日起入沪船舶将接受专项安全监管

为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决定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

专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拟进入上海黄浦江闵行发电厂至101#灯浮之间水域(以下简称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国内航行船舶,应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接受船舶专项安全检查。

(二)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拟进入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应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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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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