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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舜”号海难事件21周年祭


(大舜号照片)


       每年到这个日子,我都会想起一件事情,一场很多人都已经淡忘的特大海难——1124海难事件。

  1999年11月24日发生于烟台附近海域的山东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大舜”号滚装船遇难事故,船上共有旅客船员302人,抢救生还22人,其余280人遇难或失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万元。

  事故概况

  1999年11月24日13时20分,山东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大舜”号滚装船,由烟台地方港出发赴大连,途中遇风浪于15时20分返航,调整航向时,船舶接近横风横浪行驶,船体大角度横摇,由于气象及海况恶劣、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船舶操作不当、船载车辆超载、系固不良,产生位移、碰撞,引发火灾,导致舵机失灵、船舶失控,经多方施救无效,于23时38分在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云溪村海岸1.5海里海域处翻沉。

  “大舜”号滚装船是1983年由日本内海造船株式会社建造,"大舜"号在被烟大公司购进前,担负着日本仙台到北海道的航运任务。1999年初,烟大公司从东日本株式会社购买了这条船,该船总吨位9843吨,总长126.23米,宽20米,高11.55米,相当于四层楼房的高度。船舱分四层,底部两层装载汽车,上面两层载客。" 大舜"号的载重量是2888吨,8吨以上的货车可以运载77辆,轿车22辆,载客550人,内部设有164个豪华床位。

  事故的具体经过和调查报告不再赘述,作为公开信息网上随便搜一下就有。

  事故报告中的震惊点

  18:25时,交通部烟台海监局请求烟台市政府与部队联系派直升机参与救助。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政府及青岛市政府及时并在此后的3个小时多次请求北海舰队出动直升机支援。北海舰队答复“直升机不能起飞”,原因是:“天气恶劣,情况复杂,不具备夜间起飞条件”;“抵烟台就需加油,但烟台不具备加油条件”;“莱山附近的空军第五师的机场只给大型机加油,其机场人员、设备型号等多方面条件都与直升机的要求不符,无法加油”;“直升机派飞的条件不具备,风浪太大,螺旋桨会结冰”。

  烟台救捞局、烟台港等单位出动了“烟救13”(2600马力拖轮)等共16艘船舶参与施救,只有“烟救13”和“岱江”两轮抵达“大舜”轮附近,而真正展开救援行动的只有“烟救13”轮。其他的船都因为风浪过大而无法抵达。
  
  为什么震惊?

  第一,当时气温是零下3度,风力9~10级,阵风11级,狂浪。军用直升机就结冰无法起飞,那么如果这个时候外敌入侵了,怎么办?

  第二,16艘救援船中只有2艘抵达事故现场,只有一艘真正实施救援,这是碰上特大海难了,如果只是普通货船遇难,是不是就听天由命了?(插个题外话,印象中烟台救捞局当时一共只有不到10艘船,还分布在各处海域待命,其中大部分都是小型船舶,用装备简陋形容救捞局的船队一点不为过。2600马力的“烟救13”轮是属于当时能出动的最好的救援船了,同时这条船在施救过程中自身也遭遇了极大的险情,包括机舱进水、一台主机失灵、螺旋桨被渔网缠绕等,但依然坚持顶在救援一线,真的很了不起。)

  事故后做了什么?

  除了事故调查、责任处理、遇难者赔偿之外。

  首先全国人大将11月24日定为全国哀悼日,中央电视台全程直播了此次人大特别会议,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其次直接促进了我国救捞体制的改革,从此救助打捞分家,中国有了专业的海上救助力量。直接购进了多架专业救助直升机,告别了海上救援力量一穷二白的时代。

  最后促使出台了客滚船现场签证及大风禁航的管理规定,避免了船东为了经济利益强令出海的事情发生。

来源:海事服务网CN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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