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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方案公布:12月20日零时起全面取缔


长江水上过驳对长江行洪、船舶通航、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饮用水安全都有严重影响和干扰,必须下决心加以整治。2017年以来,江苏开展了长江过驳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目前,窗口期已临近,过驳整治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12月7日,江苏省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长江水上过驳作为一种传统的作业方式,在安全、环保方面存在着风险隐患。

按照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根据《整治工作方案》,江苏计划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此次取缔工作,取缔工作计划在1月底前完成。其中,12月31日前,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经营管理单位完成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设施设备的拆除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过驳区所在地设区按相关程序,组织浮吊进厂拆解或有序驶离江苏省水域。

2021年1月31日前,船籍港设区市完成对拒不履行拆解、驶离承诺浮吊的处置。

2017年,江苏在全省广泛开展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行动,三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长江各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政府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完成了水上临时过驳市场规范化建设,将原22处水上过驳作业点压减至7个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将700台浮吊压减至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的345台。

来源:黄金水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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