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的通知

交海发﹝2014﹞33号  2014年1月20日

长江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同时废止。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提高交通效率,保障航行安全,促进航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航行于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规定。

下列船舶因工作需要可不按规定的航路行驶:

(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

(二)在核定水域内在航施工的工程船舶;

(三)进行海难救助的船舶;

(四)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舶。

第三条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全程实行船舶定线制。

船舶定线制遵循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及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  航道、航路

第五条  深水航道

深水航道一般设置在深泓附近,两侧界限分别用左侧侧面标、右侧侧面标标志标示(深水航道设置标准和尺度见附件1),主要供大型船舶使用。深水航道设标由航道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  通航分道及分隔带(线)

在深水航道内设置的上、下行通航分道和分隔带分别占航标标示航道宽度的五分之二、五分之二、五分之一。

在不具备设置分隔带条件的深水航道内,分隔线为深水航道的中心线。

第七条  推荐航路

推荐航路设置在深水航道侧面标的外侧水域,供小型船舶使用。

在具备设置推荐航路条件的水域,黑浮联线外侧设置上行船舶推荐航路;红浮联线外侧设置下行船舶推荐航路(推荐航路设置标准和尺度见附件2)。

第八条  定线制实施水域需要采取单向航行控制的,由主管机关以航行通(警)告形式发布。

第九条  深水航道的维护水深由航道管理部门公布。

第三章  航行

第十条  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在不危及他船或设施安全的情况下,船舶正常航行时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5 节(约28 千米/小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4 节(约7.5 千米/小时)。船舶在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以下通航分道内正常航行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 节(约11 千米/小时)。

严禁船舶停车淌航。

第十一条  船舶必须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或航路内行驶。

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覆盖水域内航行时,应按规定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经过船位报告线时,应进行船位报告;船舶经过船位核对点时,应进行动态报告(船位报告线及船位核对点见附件3)。

第十二条  在深水航道内,所有船舶一律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沿规定的通航分道行驶,并尽可能远离分隔带或分隔线。

船舶因实施追越需要短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谨慎进行。

第十三条  大型船舶、高速船应在规定的通航分道内行驶。

航速低于主管机关规定的通航分道内最低航速要求的大型船舶,应进入推荐航路航行;因深水航道外侧未设置推荐航路或船舶吃水原因不能进入推荐航路航行时,应尽可能沿通航分道右侧边缘行驶。

第十四条  小型船舶必须按规定的推荐航路行驶。

未设推荐航路的航段,小型船舶应沿通航分道右侧边缘行驶。

第十五条  大型船舶在经过通航条件受到限制的水域前,或自身操纵能力受到限制时,应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在无碍他船行驶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可选择航路行驶,驶过后应及时恢复到规定的通航分道内行驶。

第十六条  船舶驶经福姜沙南水道、尹公洲航段,应遵守主管机关颁布的单向航行控制的有关规定(见附件4)。

第十七条  船舶驶经桥区水域,应遵守桥区水域通航规定(见附件5)。

第十八条  船舶驶经白茆沙北水道、福姜沙北水道、福姜沙中水道、太平洲捷水道、仪征捷水道、宝塔水道、乌江水道等水域,应遵守上述航路的专门规定(见附件6)。

第十九条  船舶进出常熟港、营船港、天生港、江都港等专用航道及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时,应遵守上述专用航道的专门规定(见附件7)。

第二十条  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水上服务区(见附件8)、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需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的船舶,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碍他船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尽可能与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成直角就近进行。

船舶因靠离码头需要,在无碍他船安全行驶的情况下,事先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征得同意后可选择航路行驶。

第四章  停泊

第二十一条  大型船舶必须在主管机关公布的锚地或停泊区(见附件9)内停泊。

第二十二条  小型船舶停泊应优先选择锚地、停泊区(海轮锚地或海轮停泊区除外)水域,也可根据需要在规定航路以外选择安全的水域,但应尽可能远离通航分道、推荐航路。

第二十三条  船舶如遇有恶劣天气、船舶失控等特殊情况需紧急抛锚时,应尽可能让出通航分道、推荐航路。

第五章  避让

第二十四条  船舶会让时,应优先遵守下列关于船舶避让的特别规定:

(一)未按规定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行驶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二)进出汊河口、支流及专用航道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三)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水上服务区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第二十五条  沿规定通航分道、推荐航路行驶的船舶,在经过桥区水域、渡口渡运水域(见附件10)、码头、锚地、水上服务区、支流河口、汊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进入深水航道行驶的小型船舶,与在深水航道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事故时,小型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逆通航分道或推荐航路交通流行驶的船舶与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逆交通流行驶的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随意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的船舶,与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横越船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  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水上服务区、汊河口、支流河口、专用航道等需要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的船舶,未按本规定主动避让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导致发生碰撞事故时,横越船应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随意停泊导致发生事故的,停泊船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附件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规定的附件有变动,由主管机关以航行通告的形式发布。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附件中为现行航道维护尺度。当航道维护尺度变化调整时,应以航道部门公布的维护尺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及其附件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是指长江上界南岸慈湖河口(31°46′30″N/118°29′48″E)与北岸乌江河口(31°50′42″N/118°29′24″E)联线,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31°30′52″N/121°18′54″E)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31°37′34″N/121°22′30″E)联线间主管机关公布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水域。

(二)“航道左侧”是指面向长江下游方向,左手一侧为航道左侧。“航道右侧”是指面向长江下游方向,右手一侧为航道右侧。

(三)“大型船舶”是指船长80 米及以上的船舶、船队(吊拖船队除外)。

(四)“小型船舶”是指“大型船舶”之外的船舶、船队。

(五)“横越”是指船舶横向或斜向驶过规定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横向越过沿通航分道、推荐航路行驶船舶船首方向的过程和行为。

(六)“水上服务区”是指主管机关划定的可为船舶提供加油(气)、加水、补给等服务的水域。

(七)“高速船”是指静水航速大于35 千米/小时(约19 节)的船舶。

(八)“障碍性桥梁”是指在通航水域内设置有碍航性构筑物(不包括桥面)的桥梁。“非障碍性桥梁”是指在通航水域内未设置有碍航性构筑物(不包括桥面)的桥梁。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时,按本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  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自2014 年4 月1 日起施行。2005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同时废止。

附件1

深水航道设置标准和尺度

一、浏河口至荡茜闸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 米航道宽度、12.5 米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为标准。

二、荡茜闸至龙爪岩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 米航道宽度、10.5 米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为标准。

三、龙爪岩至鹅鼻嘴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 米航道宽度(不足500 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得低于200 米)、10.5 米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为标准。

四、鹅鼻嘴至燕子矶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 米航道宽度(不足500 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得低于200 米),每年5 月1 日至10 月31 日以实际水深10.8 米(每年11 月1 日至次年4 月30 日以实际水深10.5 米)水深为标准。

五、燕子矶以上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 米航道宽度(不足500 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得低于200 米),每年6 月1 日至9 月30 日以实际水深10.5 米(每年10 月1日至次年5 月31 日以实际水深9.0 米)水深为标准。

六、设标原则:

(一)深水航道原则上顺直双侧设标,并在关键转向点航标上加装信息助航装置。

(二)口岸直水道十四圩以下至浏河口(辖区下界)航段航标间距(单侧标间距)不大于2600 米;口岸直水道十四圩至慈湖河口(辖区上界)航段航标间距(单侧标间距)不大于3000 米。

附件2

推荐航路设置标准和尺度

一、浏河口(辖区下界)至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航段推荐航路

浏河口(辖区下界)至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航段(福姜沙航段除外)设置船舶上、下行推荐航路。上行推荐航路在深水航道的北侧(黑浮联线外侧),航路宽度为200 米,水深5.0 米;下行推荐航路在深水航道的南侧(红浮联线外侧),航路宽度为200 米,水深5.0 米。长江#80 红浮至#83 红浮联线外侧航路宽度为100 米,水深5.0 米。

福姜沙中水道为上、下行小型船舶、船队航路。航路宽度为150 米,水深4.5 米。

二、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至慈湖河口(辖区上界)航段推荐航路

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至慈湖河口(辖区上界)航段不设置下行推荐航路。

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至慈湖河口(辖区上界)上行推荐航路的设置航段为:三江营河口至尹公洲下洲头(长江#103 黑浮)之间、瓜洲河口(长江#112 黑浮)至栖霞油轮锚地下端(长江#130 黑浮)之间黑浮外侧水域,航路宽度为200 米,水深为5.0 米。

三、在推荐航路中航路宽度不足200 米且存在丁坝、浅滩等碍航物的水域,设置相应的示位标,并由航道管理部门公布实际宽度和水深。

附件3

长江江苏段船位报告线及船位核对点

(一)报告线

上行船

下行船

报告线位置

受话机关

频道

报告线位置

受话机关

频道

浏黑屋与崇明岛施信杆联线(长江#1 浮联线)

南通VTS 中心

10

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联线(长江#158 浮)

南京VTS 中心

11

(二)船位核对点

上行船

下行船

船位核对点位置

受话机关

频道

船位核对点位置

受话机关

频道

长江#15 浮

南通VTS 中心

10

长江#150 红浮、长江#144 红浮;长江#125 红浮

南京VTS 中心

11 或10

长江#37 浮;长江#42 浮;福姜沙北水道FB#4浮

张家港VTS 中心

10

新河口塔形沿岸标与长江#119 黑浮联线

镇江VTS 中心

09 或10

长江#58 浮或长江福北#14 浮

江阴VTS 中心

09

润扬长江公路大桥

镇江VTS 中心

09 或10

长江#71 浮;T#5 浮

泰州VTS 中心

10

长江# 91-1 浮;长江#87 浮

泰州VTS 中心

10

长江#91-1 黑浮与长江#92 红浮联线

镇江VTS 中心

09 或10

长江#71 浮

江阴VTS 中心

09

马鞍矶塔形示位标与马鞍矶水塔联线

镇江VTS 中心

09 或10

福姜沙南水道#58 浮;福姜沙中水道FB#14浮;福姜沙北水道FB#14 浮

张家港VTS 中心

10

长江#119 黑浮;长江#140 黑浮

南京VTS 中心

10

十一圩河口与小李港河口联线(长江#36 浮联线);长江#20 浮

南通VTS 中心

11


附件4

福姜沙南水道、尹公洲航段单向航路控制规定

一、福姜沙南水道单向航路控制规定

(一)受控对象

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拖带量3000 载重吨及以上的船队。

(二)受控航段

1.长江#44 红浮与长江#44 黑浮联线至长江#46 黑浮与德积示位标联线之间水域;

2.长江#48 黑浮与孚宝码头前沿垂直线至长江#52 黑浮与江海粮油水塔联线之间水域;

3.长江#55 黑浮与巫山港河口联线至长江#57 黑浮与长山油库码头下端联线之间水域。

(三)船舶等让水域

1.上行船舶等让水域

(1)长江#41 黑浮与长江#41 红浮联线至长江#43 黑浮与长江#43 红浮联线之间水域;

(2)长江#46 黑浮与德积示位标联线至长江#48 黑浮与孚宝码头前沿垂直线之间水域;

(3)长江#52 黑浮与江海粮油水塔联线至长江#55 黑浮与巫山港河口联线之间水域。

2.下行船舶等让水域

(1)江阴大桥至长江#59 左右通航浮与长江#59 红浮联线之间水域;

(2)长江#55 黑浮与巫山港河口联线至长江#52 黑浮与江海粮油水塔联线之间水域;

(3)长江#46 黑浮与德积示位标联线至长江#48 黑浮与孚宝码头前沿垂直线之间水域。

(四)等让原则

逆流船舶等让顺流船舶、拟驶进的船舶等让正在驶出的船舶、拟始发的船舶等让正在通过该水域的船舶。

(五)通过限制

不受福姜沙中水道、福姜沙北水道维护水深限制的船舶,不得选择福姜沙南水道过境通过。

二、尹公洲航段单向航路控制规定

(一)受控对象

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拖带量3000 载重吨及以上的船队。

(二)受控航段

1.长江#105-1 红浮与长江#105-1 黑浮联线至长江#104 红浮与对岸垂直线之间水域;

2.长江#100 黑浮与长江#100 红浮联线至长江#101 黑浮与长江#101 红浮联线之间水域。

(三)船舶等让水域

上下行船舶应在单向航行控制段外附近的安全水域等让。

(四)等让原则

逆流船舶等让顺流船舶、拟驶进的船舶等让正在驶出的船舶。

附件5

长江江苏段桥区水域通航规定

1.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应当根据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留足安全系数。

2.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应当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并在通过桥区水域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2)加强了望,尽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向及会让意图;

(3)必要时,安排拖轮在桥区水域护航。

3.下列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前应当按规定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1)国际航行船舶;

(2)客船;

(3)1000 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及载运危险货物船舶;

(4)1600 总吨及以上其他内河船舶或主机功率1500 千瓦及以上拖轮船队(港作拖轮除外);

(5)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的船舶;

(6)试航船舶。

4.机动船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当鸣放声号一长声,发现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异常或者本船船位不正,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通过桥区水域。

5.船舶通过障碍性桥梁桥区水域时,应当由船长指挥操作,同时,轮机长应当在机舱值守。

船舶在通过非障碍性桥梁桥区水域时,可以由船长或者船长指定的驾引人员指挥操作;船舶操纵困难时,必须由船长亲自指挥操作,必要时,轮机长应当在机舱值守。

6.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当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

船舶抵达桥区水域上界和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 节,进入桥区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7.江面视距不足1500 米,禁止船舶通过长江桥区水域。

风力达到七级以上时,禁止船队通过桥区水域。

装载爆炸品的船舶、试航船舶禁止夜间通过桥区水域。

8.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禁止下列行为:

(1)淌航;

(2)并绑航行;

(3)掉头、横越;

(4)穿越非通航桥孔;

(5)试航船舶进行效用试验;

(6)船舶在通过障碍性桥梁桥区水域时,追越或者并列行驶(船舶通过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南汊桥、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南汊悬索桥、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江阴长江公路大桥、苏通长江公路大桥主通航孔桥区水域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追越);

(7)其他影响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的行为。

9.船舶靠离桥区水域内的码头、泊位时,应当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并主动避让在规定的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的码头、泊位停靠,不得超过核定的靠泊宽度。停靠、作业期间,应当确保系泊牢固,并加强值班。

10.船舶在桥区水域内发生异常情况,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船舶和桥梁安全时,应当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

船舶发现桥区水域内存在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

附件6

长江江苏段汊河、捷水道航路规定

一、白茆沙北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长江#14 左右通航浮与长江#15 黑浮联线;下界为长江#3 黑浮与长江#4 左右通航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实际水深4.5 米。

(三)航行原则: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船舶应根据航道部门公布的航道设标维护水深,结合潮汐、本船吃水实际情况,在保障足够富余水深前提下选择通过。

二、福姜沙北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限为长江#59 左右通航浮与FB#15 黑浮的联线,下界限为长江#38-1 左右通航浮与FB#1 黑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8.0 米。

(三)航行原则: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如皋港下示位标至焦港河口航段实行单向航行控制。

1.受控对象: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或3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队。

2.受控航段:如皋港下示位标至焦港河口之间水域。

3.等让水域:上行船舶在如皋港闸以下航段;下行船舶在焦港河口以上航段。

4.等让原则:逆流船舶等让顺流船舶,拟始发的船舶等让正在通过该水域的船舶。

三、福姜沙中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FB#12-1 左右通航浮与FB#13 红浮联线;下界为长江#45 左右通航浮与F#1 黑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实际水深4.5 米。

(三)航行原则: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船舶应根据航道部门公布的航道设标维护水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正常情况下,不受福姜沙中水道维护水深限制的船舶,不得选择福姜沙南水道或福姜沙北水道过境通过。

四、太平洲捷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五峰山岸咀与蒋家港三角测点联线;下界为太平洲捷水道下左右通航浮。

(二)航行原则: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新洲左右汊实行单向通航,新洲左汊为上行船舶航道,新洲右汊为下行船舶航道。

(三)通过限制:船舶应根据航道部门公布的航道维护水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五、仪征捷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仪征捷水道上口;下界为仪征捷水道下口。

(二)维护水深:4.5 米。

(三)航行原则:仪征捷水道全航段为上行船舶航道,实行单向通行。

禁止下行船舶通过该水道,进入作业的船舶除外。

(四)通过限制:供上行小型船舶通过和上行船队选择通过。

六、宝塔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八卦洲洲头西方角三角测点270 度端线处,下界为天河口三角测点090 度端线处。

(二)维护水深:西方角至南化5 号泊位为上段,维护水深为7.1 米,宽度为150 米;南化5 号泊位至扬子10 号泊位为中段,维护水深4.5 米,宽度100 米;扬子10 号泊位至天河口为下段,维护水深10.5 米,宽度150 米。

(三)航行原则: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宝塔水道内扬子石化航道实行单向航行控制。

1.水域范围:上界为北岸马汊河口处,下界为宝塔水道下界处。

2.受控船舶:5000 总吨(735 千瓦)及以上船舶(队)、油船、化学品船舶、液化气船舶及其他需要控制的船舶。

3.等让水域:驶入受控船舶在长江#136 黑浮下2000 米北岸一侧航道内;驶出受控船舶在扬子石化码头(靠泊在扬子石化码头的船舶)和扬子8 号码头对开航道内。

4.通信联系:上行驶入受控船舶在南京长江四桥桥梁水域、下行驶入受控船舶在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南汊桥处、下行驶出受控船舶在预计驶出宝塔水道下界前1 小时,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并经批准,同时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及其他一切有效方式与相关船舶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出。

5.等让原则:驶入受控船舶等候驶出受控船舶,准备开航的受控船舶等候正在通过该水域的受控船舶。

七、乌江水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上界为乌江河口至慈湖河口联线;下界为大箭山塔形侧面岸标与乌江下左右通航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设标宽度为200 米,不足200 米的以实际航道宽度为准,但不小于150 米。一般情况下同侧相邻航标间距不大于3000 米,航道设标维护水深4.5 米(按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航道维护水深为准)。

(三)航行原则:乌江水道全航段为上行船舶单向航道,实行单向通行。

(四)通过限制:船舶应根据航道部门公布的航道设标维护水深,结合潮汐、本船吃水实际情况,在保障足够富余水深前提下选择上行通过。

附件7

长江江苏段专用航道航路规定

一、常熟港专用航道航路规定(原华润、亚太航道和2009 年开辟的下端进港航道)

(一)水域范围

上界为徐六泾验潮站与苏桥#5 红浮联线,下界为太海汽渡太仓港池上端与长江#13 左右通航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

上段常浒河口至常电煤码头下角,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10.5 米,航宽300 米;中段常电煤码头下角至金泾塘口,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7 米,航宽200 米;下段金泾塘口以下1 公里至新泾口上,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8 米,航宽200 米。

(三)航行原则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

1.受控船舶:2000 总吨以上危险品船舶、100 米以上的其他船舶进出该水道,应事先经主管机关批准。

2.专用航道内苏通大桥通航孔上游1000 米、下游1000 米航道水域范围内,受控船舶航行参照大桥主通航孔相关规定。

二、永钢专用航道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

上界为永钢#9 浮对标联线,下界为永钢#1 浮对标联线。

(二)维护水深

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6.0 米,航宽200 米。

(三)航行原则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通过限制

10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1000 总吨以上危险品船进出该水道,应事先经主管机关批准。

(五)控制规定

1.受控船舶:5000 总吨以上船舶、客船、化学品船舶、液化气船舶及其它需要控制的船舶。

2.等让水域:驶入受控船舶在永钢#1 浮下游航路,驶出受控船舶在永钢#4 浮上游航路。

3.通信联系:受控船舶在到达等待点前1 小时,向辖区VTS中心报告并经批准,同时应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及其他一切有效手段与相关船舶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出。

4.等让原则:驶入受控船舶等候驶出受控船舶,逆流受控船舶等候顺流受控船舶,进出锚地的受控船舶等候正在通过该水域的受控船舶。

三、营船港专用航道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

(狼山沙北槽)上界Y#12 红浮,下界为苏桥#5 左右通航浮与Y#1 黑浮联线。

(二)维护水深

1.苏通大桥上2公里至南农闸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10.5米,航宽260 米。

2.南农闸至新开闸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8.0 米,航宽260 米。

3.新开闸至通钢5 号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5.0 米,航宽150 米。

4.通钢5 号至Y#12 红浮维护自然水深。

(三)航行原则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控制规定

1.受控船舶:3000 总吨(735 千瓦)或长度100 米及以上船舶(队)、化学品船舶、液化气船舶及其它需要控制的船舶。

2.等让水域:驶入受控船舶在营#2 红浮下;驶出受控船舶在营#4 红浮上。

3.通信联系:受控船舶在到达等待点前1 小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并经批准,同时应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及其他一切有效方式与相关船舶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出。

4.等让原则:驶入受控船舶等候驶出受控船舶,上行受控船舶等候下行受控船舶,准备开航的受控船舶等候正在通过该水域的受控船舶。

四、天生港专用航道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

(横港沙北槽)上界为小李港河口,下界为通吕河口。

(二)维护水深

1.通吕河口至通沙汽渡维护水深9.0 米,航宽150 米;

2.通沙汽渡至天生港电厂维护水深5.0 米,航宽150 米;

3.天生港电厂至小李港维护水深3.2 米,航宽150 米;

以上维护水深均为理论最低潮面下。

(三)航行原则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控制规定

1.受控船舶:3000 总吨(735 千瓦)或长度100 米及以上船舶(队)、化学品船舶、液化气船舶及其它需要控制的船舶。

2.等让水域:驶入受控船舶在天#2 红浮以下水域;驶出受控船舶在天#4 红浮以上水域。

3.通信联系:受控船舶在到达等待点前1 小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并经批准,同时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及其他一切有效方式与相关船舶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出。

4.等让原则:驶入受控船舶等候驶出受控船舶,逆流受控船舶等候顺流受控船舶,准备开航的受控船舶等候正在通过该水域的受控船舶。

五、江都港专用航道船舶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

三江营河口至八江口之间通航水域。

(二)维护水深

维护水深3.6 米,具体以航道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航行原则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实行分道通航。

(四)控制规定

三江营河口至扬州沿江高等级公路夹江特大桥上游2000 米水域内禁止锚泊。

六、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规定

(一)水域范围

京杭运河谏壁河口至六圩河口水域深水航道下行通航分道红浮联线外侧。

(二)维护水深

维护水深4.5 米,航路宽度100 米。长江#104 红浮与#105 红浮联线外侧宽度不足100 米。

(三)航行原则

上行小型船舶(队)应沿红浮联线外侧水域谨慎航行,尽可能远离沿下行通航分道正常行驶的船舶。

(四)通过限制

仅限于从京杭运河谏壁河口驶出拟上行的小型船舶(队)。

附件8

长江江苏段水上服务区一览表

以下位置坐标采用北京2000 大地坐标系航海用途等同WGS84 坐标系

编号

服务区位置

加油趸船名称

加油趸船坐标

经营单位

联系电话

No.5

南通水道,长江#31黑浮至长江#32 黑浮北侧

通油趸5

32°01'05" N,120°45'27"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0510-86855092

13506284040

博丰油趸1号

32°01'04" N,

120°46'37" E

南通博丰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513-85113535

长轮29009

32°01'04" N,

120°46'48"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0510-86100237

中燃油趸20号

32°01'03" N,

120°47'04" E

南通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513-83524665

通油趸4

32°01'14" N,

120°47'08"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0510-86855092

13506284040

No.6

浏海沙水道,长江#36-1黑浮至长江#37 黑浮北侧

通油趸3号

32°00'09" N,

120°38'24"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06169550

中燃油趸6

32°00'09" N,

120°38'37"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912972250

泰富油趸叁

32°00'08" N,

120°38'54" E

江苏中油泰富石油有限公司

13962473558

No.7(要搬迁)

福姜沙北水道,FB#13黑浮北侧

泰州趸油6号

31°59'38" N,

120°20'25"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0523-6611225

泰州趸油7号

31°59'47" N,

120°20'44"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0523-6611225

No.8

江阴水道,长江#61黑浮至长江#70 黑浮北侧

长轮26026

31°56'42" N,

120°14'50"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0510-86100237

中燃油趸11号

31°57'22" N,

120°07'19"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25-83347751

中燃油趸9号

31°57'22" N,120°07'13"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25-83347751

长轮26038

31°57'03" N,

120°08'54"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0510-86100237

泰富油趸5号

31°57'48" N,

120°04'56" E

江苏中油泰富石油有限公司

0512-58281070

江阴趸001

31°57'49" N,

120°04'45"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0510-86852008

No.9

泰兴水道,常州危险品锚地下游600 米,74 号黑浮北侧

长轮26039

32°00'22" N,

119°59'01"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14197032

长轮26007

32°00'19" N,

119°59'05"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14197032

中燃油趸7号

32°00'04" N,

119°59'22"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5995098708

15051814537

中燃油趸8号

32°00'01" N,

119°59'25"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5995098708

15051814537

常石供油2号

31°58'56" N,

120°00'52"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914528283

泰州趸油3号

31°58'52" N,

120°00'57"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914528283

No.10

口岸直水道长江#87红浮至长江#88 红浮南侧

长轮26035

32°16'48" N,

119°50'34"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2943423

泰州趸油5号

32°17'31" N,

119°49'54"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505123956

泰兴水道,T#1黑浮北侧

中燃油趸13号

32°06'40" N,

119°55'31"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584000198

No.12

丹徒直水道,长江#96 黑浮至长江#99黑浮北侧

长轮26034

32°13'04" N,

119°39'33"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2841789

长轮26018

32°13'05" N,119°39'35"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2841789

中油苏趸3号

32°12'48" N,

119°39'14" E

中石油天然气服务公司镇江分公司

18361601188

中燃油趸4号

32°12'47" N,

119°39'27"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5050869025

中燃油趸15号

32°12'44" N,

119°39'23"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5050869025

镇油趸2

32°13'20" N,

119°39'58"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615192008

No.14

焦山水道,长江#108黑浮至长江#109 黑浮北侧

长轮26037

32°16'23" N,

119°29'14"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11694303

0511-85021303

长轮26036

32°16'22" N,

119°29'20"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11694303

0511-85021303

泰富油趸1号

32°16'27" N,

119°28'51" E

江苏中油泰富石油有限公司

13952593278

0512-58281070

镇油趸4

32°16'28" N,

119°28'34" E

中石油江苏水上销售分公司

13615192008

镇油趸1

32°16'26" N,

119°28'29" E

中石油江苏水上销售分公司

13852606799

0510-86851125

No.15

焦山水道,长江#111黑浮至长江#112黑浮北侧

扬石趸1

32°15'14" N,

119°24'18"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641580615

0510-86851125

泰富油趸2号

32°15'09" N,

119°24'12" E

江苏中油泰富石油有限公司

13952593378

0512-58281070

中燃油趸10号

32°14'00" N,

119°24'01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511751835

13951867090

No.17

仪征捷水道

镇油趸3号

32°14'48" N,

119°10'34"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615192008

长轮26029

32°14'19" N,

119°19'45"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2847538

13952806913

长轮26046

32°14'18" N,

119°19'50"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2847538

13952806913

No.18

龙潭水道,长江#125黑浮至长江#126黑浮北侧

中燃油趸5号

32°14'25" N,

119°04'21"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25-83347752

中燃油趸19

32°14'21" N,

119°04'17"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25-83347752

宁石趸6号

32°14'14" N,

119°04'07"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12179190

宁石趸7号

32°14'10" N,

119°04'02"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12179190

华燃油趸1

32°14'37" N,

119°04'40" E

南京华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805178907

中燃油趸12号

32°14′51〞N,

119°4′34〞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025-83347763

长江油9

32°15′00〞N,

119°4′23〞E

江苏金汇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13805158988

No.19

龙潭水道,长江#129黑浮至长江#131黑浮北侧

长轮26051

32°11'13" N,

118°59'32"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长轮26031

32°11' 13" N,

118°59'35"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长轮37011

32°11'13" N,

118°59'36"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中油苏趸02号

32°11'18" N,

119°00'30" E

中石油江苏水上销售分公司

15651775828

兆基油518

32°11'33" N,

119°01'31" E

兆基实业有限公司

13305192258

兆基油1998

32°11'36" N,

119°01'36" E

兆基实业有限公司

13305192258

兆基油1918

32°11'38" N,

119°01'40" E

兆基实业有限公司

13305192258

No.21

草鞋峡水道,长江#139黑浮至长江#140黑浮北侧

宁石趸3

32°09'24" N,

118°48'16"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12179190

宁石趸4

32°09'22" N,

118°48'13"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12179190

宁石趸5

32°09'19" N,

118°48'08"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812179190

长轮26027

32°09'01" N,

118°47'44"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长轮26049

32°09'03" N,

118°47'46"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长轮37010

32°09'05" N,

118°47'49"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长轮26048

32°09'09" N,

118°47'53"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505142080

宁石趸1号

32°03'16" N,

118°40'54"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601522626

No.22

南京水道,长江#144黑浮至#146 黑浮北侧

宁石趸8号

32°03'21" N,

118°40'55" E

中石化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13601522626

中燃油趸3号

32°02'39" N,

118°40'40"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655198642

中燃油趸2号

32°02'39" N,

118°40'41"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655198642

中燃油趸1号

32°02'33" N,

118°40'38" E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13655198642

雨航油趸

32°02'53" N,

118°40'44" E

中石化燃料江苏分公司

13605140219

中润8

32°02'50" N,

118°40'41" E

中石化佳庆江苏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13601540219

No.24

南京水道大胜关桥区#7白浮至#8号白浮北侧

锦江油趸2

31°57'00" N,118°36'39" E

中海油南京顺海水上供油有限公司

13851401777

南京水道长江#150 红浮对开北岸

长轮37012

31°56'24" N,

118°35'36"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1774623

长轮26050

31°56'23"N,

118°35'33"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1774623

长轮26032

31°56'24" N,

118°35'36" E

中国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13951774623

No.26

乌江水道#2 红浮南侧

苏油趸2号

31°51'54" N,

118°31'01" E

中石油江苏水上销售分公司

15651775828


附件9

长江江苏段锚地及停泊区一览表

一、锚地

编号

名称

位置

尺度(米)

用途

调度单位和联系电话

No.1

太仓危险品锚地

浏河水道,长江#1黑浮至长江#2黑浮北侧

长1600,宽800

供危险品船锚泊

太仓港政管理局

0512-53186529

No.1

太仓浏河锚地

浏河水道,长江#2 黑浮至白北#1 黑浮北侧

长4430,上宽1000,下宽1580

供大型海轮锚泊

太仓港政管理局

0512-53186529

No.1

太仓港海轮锚地

浏河水道,长江#6 黑浮至长江#7黑浮北侧

长4000,宽1100

供海轮锚泊

太仓港政管理局

0512-53186529

No.2

白茆沙锚地

白茆沙水道,长江#9 黑浮至长江#12 黑浮北侧

长6900,宽700-1100

供海轮锚泊

常熟市港口管理局

0512-52695041、52698868

No.2

常熟海轮锚地

白茆沙水道,长江B#12 黑浮至桥#2 黑浮北侧

长5500,宽700

供海轮锚泊

常熟市港口管理局

0512-52695041、52698868

No.3

常熟港过驳锚地

东沙公用航道南侧

长4000,宽700

供待泊及过驳

常熟市港口管理局

051252695041、52698868

No.4

南通危险品锚地

通州沙东水道,长江#23至#24 黑浮北侧

长2492,宽872

供危险品船锚泊

南通海事局

0513-81150062

No.5

南通联检锚地

通州沙东水道,长江#25黑浮至#26 黑浮北侧

长3600,宽600-860

供海轮锚泊

南通海事局

0513-81150062

No.6

南通港2 号乙锚地

南通水道,长江#28红浮南侧

长2200,宽900

供长江驳船锚泊

南通海事局

0513-81150062

No.7

南通港2 号甲锚地

南通水道,长江#29 红浮至#31 红浮南侧

长4480,宽870-1400

供长江驳船锚泊

南通海事局

0513-81150062

No.8

南通海轮临时过驳锚地

南通水道,长江#32 红浮至长江#33 红浮南侧

长1600,宽400-800

供海轮锚泊、过驳

南通海事局

0513-81150062

No.9

张家港(通沙)海轮锚地

南通水道,长江#33 红浮至长江#34 红浮南侧

长2000,宽600

供海轮锚泊

张家港海事局

0512-58330432

No.11

张家港危险品锚地

浏海沙水道,长江#39黑浮至#41黑浮北侧

长3350,宽550

供危险品船舶锚泊

张家港海事局

0512-58330432

No.11

张家港海轮锚地

浏海沙水道,长江40#至41#红浮南侧

上游侧:长800,宽192下游侧:长2260,宽192

供海轮系泊

张家港海事局

0512-58330432

No.12

12 号海轮锚地

福北水道,福北#10-1 红浮至#12 红浮南侧

长3300,宽650

供海轮锚泊

江阴海事局

0510-80671206

No.13

福中锚地

长江FB#13红浮至FB#14 红浮南侧

长1500,宽350

供船舶锚泊

张家港海事局

0512-58330432

No.15

江阴锚地

江阴水道,长江#63 黑浮至长江#64 黑浮北侧

长2000,宽500

供大型船舶锚泊

江阴海事局

0510-80671206

No.16

常州危险品锚地

泰兴水道,长江#75黑浮北侧

长1500,宽600

供危险品船锚泊

常州港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0519-85776520、13616129292

No.16

常州港海轮锚地

泰兴水道,长江#76黑浮北侧

长2200,宽700

供海轮锚泊

常州港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0519-85776520、13616129292

No.17

泰州海轮锚地

T#4 红浮至T#2 红浮南侧

长6230,宽440-650

供海轮锚泊

泰州市轮船运输总公司

0523-86050800

No.18

镇江危险品锚地

口岸直水道,长江#192-1红浮至#93红浮南侧

长2000,宽450

供危险品船锚泊

镇江海事局

0511-85286914

No.18

镇江海轮锚地

口岸直水道,长江93#至#94红浮南侧

长2600,宽300-600

供海轮锚泊

镇江海事局

0511-85286914

No.19

镇江定易洲锚地

焦山水道,长江#110红浮至#111红浮南侧

长3400,宽350

供长江驳船锚泊

镇江海事局

0511-85286914

No.20

南京港联检锚地

仪征水道,长江#120红浮至#122红浮南侧

长3000,宽400

供大型船舶锚泊、检疫

南京轮驳公司

025-58583491

No.21

仪征油轮锚地

仪征水道,长江#122红浮至#123红浮南侧

上段长1900宽230-350

供油轮锚泊油驳作业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13512533332

下段长1700,宽400

No.22

仪化锚地

龙潭水道,长江#126 黑浮至#127 黑浮北侧

长900 端宽200、250

供小型船舶锚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公司0514-83231649

No.23

乌鱼洲锚地

龙潭水道,长江#127 黑浮至#129 黑浮北侧

长3290,上宽190 米,中宽500,下宽500

供海轮系泊、锚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公司025-58582633

No.24

栖霞山扩建锚地

龙潭水道,长江#130 黑浮至#131 黑浮北侧

长1660,上宽650,下宽92

油驳锚泊

南京轮驳公司025-58583491

No.25

栖霞山油运锚地

龙潭水道,长江#133 黑浮至#134 黑浮北侧

长3060,宽600-685

油轮、油驳

南京轮驳公司025-58583491

No.26

新生圩锚地

草鞋峡捷水道,长江#137黑浮至138 黑浮北侧

长1360,宽150

供海轮系泊

南京轮驳公司

025-58583491

No.27

上元门锚地

草鞋峡水道上元门港区前沿

长1700,宽400

供驳船及小型船锚泊

南京港口集团

025-58582633

No.28

梅子洲锚地

南京水道梅子洲与潜洲间

长2000,端宽270-300

供驳船及小型船锚泊

南京轮驳公司025-58583491

No.29

梅中锚地

南京水道长江#145至#146红浮南侧

长2000,宽400

供驳船及小型船锚泊

南京轮驳公司

025-58583491

二、停泊区

名称

位置

尺度(米)

用途

停1

长江白北#1黑浮至白北#2黑浮北侧

长3000 宽6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2

长江#7黑浮至长江#8-1黑浮北侧

长4000 宽5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3

白北#10黑浮至白北#11黑浮北侧

(渡运水域除外)

长2500 宽8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5

长江#22红浮至长江#24红浮西侧

长40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6

长江#21-1黑浮至长江#23黑浮东侧

长3000 宽8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7

长江#34红浮至长江#35红浮南侧

长2000 宽4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8-1

长江#36至#36-1黑浮北侧

长800 宽500

供小型船舶系泊

停8-2

长江#35黑浮下游北侧

长1100 宽130

供大型船舶系泊

(建设中)

停10

长江#51黑浮至长江#52黑浮北侧

长1400 宽300

供小型危险品船舶停泊

停11

长江#54黑浮至长江#56黑浮北侧

长30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12

福北水道福北#6红浮至福北#8红浮联线南侧

长800 宽2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14

长江#64黑浮至长江#65黑浮北侧

长3000 宽6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15

长江#66黑浮至长江#67黑浮北侧

长2600 宽6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19

长江#77黑浮至T#1黑浮北侧

长4600 宽6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22

太平洲捷水道上口左岸航道外水域

长20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23

和畅洲左汊上口左岸水域

长18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24

长江#118黑浮至长江#119黑浮北侧

长2000 宽500

供大型船舶停泊

停25

仪征捷水道上口Y3 红浮南侧

长22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27

宝塔水道下口左岸航道外水域

长14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28

宝塔水道扬子码头对开

长2000 宽400

供小型油船停泊

停30

南京水道九袱洲沿岸距江浦水厂取水口上1500 米以上水域

长1500 宽4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31

9424原料码头对开航道外水域

长800 宽300

供小型船舶停泊

停32

长江#92-1红浮至#92红浮南侧附近水域

长1500 宽400

供大型海轮停泊


附件10

长江江苏段渡口渡运水域一览表

序号

渡口名称

渡线

渡运水域范围

渡口警示牌

备注

1

板桥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南岸凤翔码头与北岸七坝三角测点联线;

下界:长江#149 红浮与黑浮联线。

设在北岸渡口剪票口大门平台上,牌面6.7 米×10.5 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红色大字,夜间投光灯照明。


2

宁浦客渡

长江#142 红浮下100 米与北岸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北岸宁港工程码头与南岸油运公司#1 码头连线;

下界:北岸北杆三角测点上400 米与南京港客运站码头联线。

暂未设置


3

燕八客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燕子矶架空过江电缆;

下界:南京二桥。

暂未设置


4

高资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北岸南新圩三角测点上2300 米与南岸高资水塔联线;

下界:北岸南新圩三角测点上400 米与南岸船山矿大楼联线。

暂未设置


5

镇扬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润扬大桥北汊桥下1200 米与南岸长江#113 红浮联线;

下界:瓜洲水塔与南岸龙门口塔形沿岸标联线。

暂未设置


6

孩溪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北岸江心洲水塔与南岸仲家村测点联线;

下界:长江#100 红浮与#100黑浮联线。

暂未设置


7

大港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北岸东还原测点下1000 米与南岸大港三期散货码头上端联线;

下界:长江#98 黑浮与南岸大港塔形岸标联线。

暂未设置


8

扬高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高港水泵房码头与南岸二墩港河口上400 米联线;

下界:北岸船厂水塔与南岸扬中水厂专用浮联线。

设在北岸渡口旁海员俱乐部楼顶,牌面7 米×16.8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红色大字,夜间投光灯照明。


9

七圩—圩塘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长江#72 红浮与黑浮联线上游300 米;

下界:长江#71 红浮与黑浮联线上游800 米。

设在北岸七圩雷达站铁塔上,垂直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 红色大字,每个字2.4 米×1.8 米,夜间LED 显示。


10

利港—夹港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长江#68 黑浮与南岸利电烟(下)联线;

下界:长江#67 红浮与黑浮联线。

暂未设置


11

黄田港—八圩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长江#62 红浮与黑浮联线;

下界:北岸金泰水塔与南岸江阴船厂码头联线。

暂未设置

两道汽渡合并为一个渡运水域。

12

九圩—韭菜港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13

江阴火车轮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北岸小桥港与南岸肖山水文站联线;

下界:江阴危险品锚地上界浮与南岸大河港联线。

南岸渡口上游、北岸渡口下游设有警示牌,显示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红色大字。


14

双山客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长江#55 黑浮与南岸巫山三角测点联线;

下界:双山架空过江电缆。

设在北岸渡口江堤边,总高30 米,牌面10 米×15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红色大字。


15

皋张汽渡

南岸浦项码头上端点与北岸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张家港锚地(No:11)下界浮与南岸七圩三角测点联线;

下界:长江#38-1 左右通航浮与大新#1 浮联线。

设在如皋渡口上游侧,牌面8.8 米×13 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 红色大字,夜间投光灯照明。

汽渡在大新专用航道、福北水道航行应避免横越顺航道船船头。

16

通沙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天#3 红浮经通锚#1 浮与通沙锚#1 浮联线;

下界:天#1 黑浮经长江#30左右通航浮与南岸登全圩三角测点联线。

设在北岸渡口四层楼上,牌面10米×8 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 红色大字,夜间投光灯照明。


17

通常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港德码头上端点经长江#20 黑浮与常水#2 专用浮联线;

下界:苏通大桥桥#5 左右通航浮与南岸兴华码头下端点联线。

设在北岸渡口下游侧,总高28 米,牌面8 米×12.2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红色大字,夜间投光灯照明。


18

海太汽渡

南北渡口中心点联线

上界:长江#14 红浮与B#12黑浮联线;

下界:长江B#11 黑浮经#13黑浮与南岸联线。

设在南岸渡口处,总高30 米,牌面10 米×15 米,显示“渡运区域,谨慎驾驶!”字,夜间LED显示。


 


4.5B-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交海发〔2014〕33号--2014年4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