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 编辑:E航网 | 阅读:572 | 分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关于执行自动识别系统中文编码规则有关事项的批复
海船舶[2012]65 号
中国船级社:
你社《关于执行海事局“关于印发自动识别系统中文编码规则的通知”有关建议的请示》(社
技术字﹝2011﹞793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 2012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安装在国内航行船舶上的 A 级 AIS 设备,应满足我局《关于印发自动识别系统中文编码规则的通知》(海船舶[2011]543 号)的要求。
二、在 2012 年 7 月 1 日之前在国内航行船舶上已经安装或订货的 A 级 AIS 设备,可以免除升级 AIS 中文编码的要求。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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