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 编辑:E航网 | 阅读:577 | 分享: |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2008年第48号 2008年3月18日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1届会议于2006年5月18日以MSC.205(81)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的修正案。
IMDG规则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第VII章下为强制性规则,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译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来源:交通运输部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