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关于非独立法人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事宜的通知


关于非独立法人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事宜的通知,

关于非独立法人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事宜的通知

海安全﹝2006﹞458号  2006年10月12日

各直属海事局:

由于企业经营形式的变化,很多企业以非独立法人的形式管理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为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现就非独立法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独立法人航运公司可以申请安全管理体系(SMS)审核,通过审核的可对该公司及其管理的船舶颁发相关证书。

二、非独立法人航运公司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须有其上级独立法人的书面授权,授权内容可参照《国内安全管理规则》3.1关于船舶所有人与船舶管理公司签订船舶管理协议的规定。

三、非独立法人航运公司建立和运行安全管理体系,需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或《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一切责任,但不免除其上级独立法人的责任。


20.关于非独立法人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事宜的通知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安全〔2006〕458号--2006年10月12日起施行--关于非独立法人申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事宜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