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 编辑:E航网 | 阅读:548 | 分享: |
关于《国际耐火试验程序(FTP)应用规则》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 2006年第28号 2006年7月19日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9届会议于2004年12月10日以MSC.173(79)号决议通过了《国际耐火试验程序(FTP)应用规则》(以下简称“FTP规则”)的修正案。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根据安全公约的有关规定,FTP规则为强制性要求。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耐火试验程序(FTP)应用规则》修正案(MSC.173(79))
附件:
《国际耐火试验程序(FTP)应用规则》修正案(MSC.173(79))
《国际耐火试验程序(FTP)应用规则》修正案
(2004年12月10日以海安会第MSC.173(79)号决议通过)
第1部分–耐火试验程序
第2部分–烟气和毒性试验
2.6 分级标准
2.6.2 毒性
在限值表格中,在“SO2 120 ppm”条目之后新增以下内容: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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