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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版《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发布新版《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发布新版《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船舶﹝2006﹞2号  2006年1月4日

各直属海事局:

为了确保我国国际航行船舶能够满足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局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1994年修正案及IMO《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的有关要求,于1997年制定并颁布了《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港监字﹝1997﹞337号)以便各船公司为其所属船舶编制94年修正案强制要求配备的《货物系固手册》。上述导则的颁布对统一《手册》的编制标准,确保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94修正案生效前满足公约的具体要求,以保障船舶安全营运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自94修正案于1998年1月1日生效之日起,国际海事组织对《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改,原《规则》的部分重要内容发生了变化,继续依照该《规则》及原编制导则对船舶的系固手册进行审批,已不能完全保证船载货物的安全积载和系固。因此,我局在搜集整理2004年12月底前相关修正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版的《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附件一,以下简称“导则”),现予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凡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均应按照本《导则》要求编写,船舶现有的《货物系固手册》应在2006年12月1日前依据本《导则》完成相应的修订工作并根据《国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审批规定》(港监字﹝1997﹞316号)(以下简称“审批规定”)的要求向有关海事管理机构提出重新审批的申请。各级海事主管机关应严格按照本《导则》对上述经编写或修订的《货物系固手册》进行审批。

二、废止《审批规定》所述技术咨询机构的设置,收回其为船公司代为编写《手册》的授权,各船公司所属船舶的《货物系固手册》可由公司依照本《导则》自行编写。

三、为了规范《手册》的文本,同时帮助有关单位迅速理解《导则》,能够正确编写《手册》,我局组织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和公司(附件二)编写、印制了新版《手册》的范本,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配套条约参考和校核计算软件,上述单位可协助船舶及其所属公司编制《手册》,有需要的船舶或船公司可与上述单位联系。

四、各单位应将本文件及时转发给有关船公司,并督促其开展新版《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制工作。

附件:1、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

   2、《货物系固手册》范本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1:

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

一、编制《手册》的目的

货物的适当积载和系固对船舶安全营运是至关重要的,货物的不当积载和系固已经造成了许多严重的事故。为使货物系固、积载形成一个公认的国际标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风险,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并在1974SOLAS公约1994年修正案的第Ⅵ和Ⅶ章中要求“货物单元包括集装箱,在整个航次中,应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进行装载、积载和系固,《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制标准应至少等效于本组织(IMO)制定的指南”。这一强制性的国际规定,已于1998年1月1日生效。

二、编制《手册》的依据

(一)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IMO A.714(17)及其修正案(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 Cargo stowage of Securing)(CCS Code);

(二)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有关修正案的要求(SOLAS Chapter Ⅵ Regulation 5,Ⅶ Regulation 5);

(三)国际海事组织货物系固手册准备指南MSC745号通函(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the Cargo Securing Manual)及其修正案;

(四)交通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货物系固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应配备《手册》的船舶

(一)装运标准货物的船舶

1、隔栅式集装箱船

2、多用途船舶中专门装运集装箱船

(二)装运半标准货物的船舶

1、滚装船

2、客滚船

3、电缆及管道铺设船

4、非隔栅式集装箱船

(三)装运费标准货物的船舶

1、件杂货船

2、客货船

3、未装运散装货而装运货物单元的散货船

4、木材船(同时参考木村船积载和系固规则)

(四)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配备《手册》的其他船舶

四、编制《手册》应考虑的要素

(一)船舶类型;

(二)船舶通常或可能会载运的货物种类;

(三)船舶固定系固设备及其布置;

(四)船舶移动系固设备及其配备;

(五)系固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其证书;

(六)系固设备的检修和更换;

(七)系固设备的正确操作指导;

(八)作用于系固设备上的负荷计算;

(九)舱口盖、甲板及舱底板的允许负荷量;

(十)如需系固在肋骨、舱壁加强筋和甲板横梁上,应提供这些部件所允许承受的负荷量;

(十一)散装船装运货物单位应给予的指导;

(十二)非隔栅式船装载集装箱时,为避免过大负荷作用在底座上,应提供正确积载和系固指导;

(十三)对在甲板上装运原木为主要货物时,可参照IMO原木甲板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则,提供正确积载和系固指导,并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原木船货物系固手册》;

(十四)对滚装船装运货物单元及车辆的安全积载和系固的特别指导;

(十五)稳性报告书、载重线证书、船舶装载手册、国际危规要求考虑的其他因素;

五、编制《手册》的内容要求

(一)《手册》应参照国际海事组织MSC/Circ1026提出力平衡计算法校核法进行计算;

(二)《手册》应针对个船的具体设备和结构提出系固方案的设计、校核和运输管理;

(三)《手册》的编写应加强是适用性、易用性,便于学习掌握。

为规范《手册》编制体裁,每一特定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应按下列章节组成其结构框架。

 

第一章  总论,包括:

船舶概况及相关文件;

有关专业术语释义;

资源要求。

第二章 系固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包括:

固定式系固设备的清单、技术参数及其证明文件;

可移动式系固索具的清单、技术参数及其证明文件;

系固装置的检修与保养程序;

系固设备检查和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  货物的安全积载与系固,包括:

搬运与安全注意事项;

积载和系固的原则及要求;

积载和系固的安全操作和指导;

货物系固索具的安全使用;

作用于货物单元上的外力分析;

标准、半标准、非标准货物及系固设备的受力计算;

各种系固设备和索具可承受的最大负荷;

用经验法评估系固效果;

用计算法评估系固效果;

可移动系固设备的应用;

第四章  其他类型船舶系固的补充要求;

滚装船;

固体散货船;

集装箱船。

第五章  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货物系固方案

根据实际载货情况,参照《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中定义的货物制定本船货物系固方案。

附件2:

《货物系固手册》范本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大连海事大学成立《货物系固手册》编制小组,具体负责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写和技术审定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王建平教授,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组员:徐邦祯副教授、船长,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杜嘉立副教授,船舶静力学专家

沈江副教授、船长,船舶货物技术专家

田佰军副教授、大副,船舶货运技术专家

顾问:蒋维清教授,船舶货运技术、船舶静力学专家

联系人:王建平

联系方式:电话:0411—84726780,传真:0411—84729904电子邮件:wangjp58@126.com

二、北京国伦海事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大连海事大学技术咨询协议单位,具体负责单船技术资料收发和整理业务并印制《手册》范本。

联系人:陈细香

联系方式:电话:010—65222288,传真:010—6517998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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