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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601018)拟7亿元收购舟山港综保区码头100%股权


安通杯全球港航摄影大赛获奖作品© 作者:傅倩倩

 

12月23日,宁波港(601018)公告,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人民币约7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或“控股股东”)持有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保区码头”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系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标的公司从事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装卸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2016年“两港一体化”期间,原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后成立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原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综保区码头需履行的回购义务,考虑到当时综保区码头的整体盈利能力仍然较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注入上市公司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因此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宁波舟山港集团对综保区码头先行收购并进行市场培育,并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上市公司或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综保区码头股权。

 

截至目前,宁波舟山港集团对综保区码头已完成了初步市场培育,能够在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前提下注入上市公司,因此,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拟以人民币705,970,273.69元的交易对价收购宁波舟山港集团持有的综保区码头100%股权,该价格较2025年9月30日综保区码头100%股权对应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578,688,451.66元溢价127,281,822.03元,溢价率为21.99%。本次交易完成后,综保区码头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综保区码头形成实质控制,并将其完全纳入浙江省港口一体化运营,从而促进浙江省港口协同化发展。浙江省港口一体化有助于改变此前浙江港口分而治之、同质竞争的问题,能够提升浙江省港口的统筹管理水平,以实现浙江省港口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收购综保区码头后,其泊位、堆场、区位、功能优势可与宁波舟山港其他码头形成深度互补,进一步强化全域码头集群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保区码头主要经营业务为在港区内从事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装卸业务。标的公司现有3万吨级(兼靠5万吨级)泊位和5万吨级(兼靠7万吨级)泊位各一座,码头岸线总长632米,前沿水深可达-15.4米,总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配套110吨门座式起重机、41吨集装箱岸桥等专业装卸设备。标的公司2024年和2025年1-9月完成吞吐量分别为415.02万吨和364.84万吨。

 

来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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