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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批复


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批复,

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批复

海船检字﹝2001﹞626号  2001年10月24日

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你局赣港监字﹝2001﹞第03号《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就《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乘客的定义明确如下:

除船长和船员,或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加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以及1周岁以下儿童外,皆为乘客。

请在安全检查中,按上述乘客的定义和船检部门签发的乘客定额证书来界定船舶是否超员。

此复。


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船检字〔2001〕626号--2001年10月24日起施行--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批复6.关于界定客、渡船超额载客的批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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