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 编辑:E航网 | 阅读:534 | 分享: |
关于水上餐厅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海船舶字﹝2000﹞203号 2000年4月12日
浙江省港航监督局:
你局《关于水上餐厅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浙水监﹝2000﹞1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你局请示中所述的水上餐厅应属《船舶登记条例》中的“船舶”范畴。虽其固泊于岸边,但处于漂浮状态,靠排水支撑,应理解为“船舶”。因此,应按《船舶登记条例》办理所有权登记,并适用《内河囤船检验暂行办法》和《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