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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豫信货16976”轮搁浅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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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概况
2022年1月14日0420时许,信阳籍干货船“豫信货16976”轮(载钢卷4400吨,吃水4.3米,张家港至涪陵)上行至芦家河水道#2红浮下游约20米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47.2公里)时在航道内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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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轮未按照长江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维护水深控制船舶吃水(航道维护水深4.0米),是导致船舶在航道内搁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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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冬季枯水期航行安全注意事项
冬季水位持续处于低位运行,航道变浅、航槽变窄,加之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况影响,长江干线东溪口、枝江、藕池口、张南等重点浅险水道通航环境更加复杂。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船舶、各公司应注意:
(一)严格控制船舶吃水

及时关注长江航道部门每周、每月公布的航道维护尺度预报情况,并掌握途径水域的最低维护水深情况,合理配载,严格控制船舶吃水、留足富余水深,采用安全航速通过浅窄航段。坚决杜绝“超吃水”(超航道维护水深装载)冒险航行。

(二)严守航路规定要求
船舶应严格遵守分道航行规则、定线制等相关航路规定和交通管制措施要求,在规定航路内航行,防止错走航路导致搁浅。航行期间加强同附近船舶联系,主动通报本船动态,谨慎驾驶,航经弯曲航段等通视距离受限水域时要加强周围船舶动态跟踪,注意主动避让,防止冒险航行引发碰撞。

(三)加强安全信息收集
船舶应注意收集气象、水位、航道及海事部门交通管制等安全信息,及时掌握所航经段水位、气象情况和禁限航、水上水下活动信息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四)加强船舶维护保养
加强主机、辅机、车舵等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强化船舶开航前自查,确保船舶适航。

下阶段,海事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船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船舶配员不足、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要求、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等违法行为严格按“六个一律”实施处罚;对因船舶超吃水导致搁浅险情、事故或连续发生船舶超吃水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对相应船舶公司进行安全警示约谈。



编辑:宜昌海事局
审核:林立新、朱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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