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的通知
海危防〔2019〕449号 2019年12月2日
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规范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8〕55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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