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2018年12月29日
根据《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对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和评定工作进行了调整。为确保旧船舶进口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规定,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购置或者光租外国籍船舶变更为中国籍船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不再出具《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技术勘验,并取得其出具的《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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