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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关于发布荆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荆州VTS服务指南的...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现发布《荆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荆州VTS服务指南》,请遵照执行。


                                                长江海事局

                                                2018年11月4日

荆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船舶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加强船舶交通管理,提高船舶交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荆州VTS系统覆盖水域(以下简称VTS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是监督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荆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中心)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船舶报告

第四条 VTS水域设置船舶报告线。

(一)上行船舶报告线为马家嘴水道观音寺闸上沿与对岸垂直连线(长江中游里程约464公里处);

(二)下行船舶报告线为涴市水道陈家湾架空过江电缆(长江中游里程约496.3公里处)。

第五条 下列船舶在通过报告线时,应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向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一)客(渡)船、客滚船和旅游船;

(二)危险品运输船舶、船队;

(三)1000总吨或主机功率500千瓦及以上的其他船舶;

(四)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船舶。

船舶报告内容包括:船名、船舶种类、船舶尺度、始发港、目的港、装载情况、最大吃水、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航行动态以及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VTS水域船舶还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向VTS中心报告动态:

(一)抛、起锚或靠、离泊等作业活动时;

(二)拟通过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的船舶;

(三)客、汽渡船首班开航及末班收渡时;

(四)试航、编解队作业前后;

(五)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航道、水文测量作业前后;

(六)主管机关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VTS水域内船舶遇有下列情况,应当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VTS中心报告。

(一)发生或发现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

(二)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

(三)为避免危及人命、财产安全或危害水域环境的紧急情况发生,船长背离有关航行规则或本规定有关条款时。

 

第三章 通信联系

第八条 船舶在VTS水域内应使用规定的频道进行通信联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电话方式通信联系。

甚高频无线电话06频道为船舶之间的联系频道,甚高频无线电话10频道为船舶与VTS中心联系频道。

VTS中心联系电话为07161239507168277619

第九条 船舶在VTS水域内航行、停泊或作业时,应在甚高频无线电话06频道和10频道上守听,接受VTS中心的询问并如实回答。

第十条 VTS水域发生紧急情况或其它可能严重影响船舶正常航行的情况时,VTS中心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0610频道实施交通指挥或安全信息播发。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上述规定频道上进行与航行安全无关的通话。

第十二条 船舶与VTS中心之间的联系所使用的语言为汉语普通话或英语,语言应准确、简明、清晰。

第四章 船舶交通管理

第十三条 船舶在VTS水域内航行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等规定以及主管机关发布的其他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配备AIS船舶终端的船舶应按规定保持AIS船舶终端设备正常开启。

第十五条 船舶在VTS水域中航行应以安全航速行驶,并与周围船舶、设施以及停泊区和作业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 船舶在VTS水域内锚泊、靠离泊作业应遵守有关规定。任何船舶不得在航道内和禁止锚泊区锚泊。遇紧急情况需要锚泊时,应立即报告VTS中心。

第十七条 船舶在VTS水域内进行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和活动,应当在批准的区域内进行,在进入或驶离作业水域时,应向VTS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 VTS中心根据交通流量、通航环境、水工作业等情况实施交通组织时,有关船舶应按VTS中心指定的先后顺序、航速和航路行驶或在指定的水域停泊。

第十九条 为避免紧迫局面发生,VTS中心可向船舶提出建议、发出警告或指令,相关船舶应服从VTS中心指挥。

第二十条 VTS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时,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应服从VTS中心指挥,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进行救助。

第五章 船舶交通服务

第二十一条 VTS水域发生异常情况或恶劣气候时,VTS中心通过甚高频0610频道播发安全预警信息或安全提示。

第二十二条 应船舶请求,VTS中心可提供相关的水文气象、航道维护尺度、航行通(警)告和其它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 应船舶或相关单位请求, VTS中心可为其传递打捞、清除污染等信息或协调救助行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VTS中心可提供本规定以外的其他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船舶在VTS水域违反本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实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船长对本船安全航行的责任,也不妨碍引航员和船长的职责关系,涉及船舶安全的决定权仍在船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VTS水域”指长江干线太平口水道北闸纪念碑与对岸连线(长江中游里程约489公里)至瓦口子水道#71-3郑江寺沿岸标与对岸连线(长江中游里程约468公里)之间的水域。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 “VTS系统是指为保障船舶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提高交通效率,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船舶实施交通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可对本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并对外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121日起实施。

VTS服务指南

荆州交管中心

 

一、VHF程序

(一)分区

荆州VTS 覆盖水域为长江干线太平口水道北闸纪念碑与对岸垂直连线(长江中游里程489公里)至瓦口子水道#71-3郑江寺沿岸标与对岸垂直连线(长江中游里程468公里)之间的水域。

分区

工作频道

荆州交管中心

10

VTS覆盖水域内船舶使用“荆州交管”称号呼叫VTS中心,并应在相应VHF频道上保持守听。

(二)其他频道

长江水上交通信息区播联播专用频道: VHF CH01

船舶航行避让通信频道:VHF06频道

国际遇险紧急安全和呼叫频道:VHF16 频道

航行通(警)告、安全预警发布频道:VHF0610频道

(三)VTS覆盖水域示意图

二、船舶报告

(一)适用船舶

1.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

2.危险品运输船舶;

3.船队;

4. 1000总吨或主机功率500千瓦及以上的其他船舶;

5. 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船舶。

(二)驶入报告

1.报告时机:上行船舶通过马家嘴水道观音寺闸上沿与对岸垂直连线(长江中游里程约464公里处)至观音寺架空过江电缆(长江中游里程约466公里处)前、下行船舶通过水道陈家湾架空过江电缆(长江中游里程约496.3公里处)至虎渡河口(长江中游里程约491公里处)前。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

4.报告内容:     船名、船舶种类、船舶尺度、始发港、目的港、装载情况、最大吃水、水线以上最大高度及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进港船舶还需报告拟靠泊的码头、泊位或锚泊的停泊区

(三)重点船舶船位确定报告

1.报告时机:客船、危险品船舶、3000载重吨以上重载船舶上行至瓦口子水道#71-3郑江寺沿岸标(长江中游里程约468公里处)、下行至太平口水道杨家湾禁止抛锚岸标或李埠一期综合码头下沿(长江中游里程约487.5公里处)时。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

4.报告内容:船名、船位。

(四)靠离、泊或抛、起锚报告

1.报告时机:驶离码头、泊位或起锚前;靠妥码头、泊位或抛锚后。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

4.报告内容:船名、靠离码头泊位名称、抛起锚停泊区名称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在VTS水域内始发的,还应报告目的港、装载情况、最大吃水、水线以上最大高度。

(五)过桥报告

1.报告时机:上行船舶通过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前,在沙市至埠河汽渡线以下(长江中游里程约477.5公里处)报告,下行船舶并入驶入报告。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

4.报告内容:船名、船位及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六)客渡船首班开航、末班收渡报告

1.报告时机:每日首班开航前和末班收班后。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或者0716-8277619

4.报告内容:船名、首班开航及末班收班时间。

(七)特殊活动报告

1.报告时机:船舶演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航道、水文测量作业前后;航道内大型拖带、停泊区水域以外锚泊。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

4.报告内容:船名、活动内容、进出活动水域动态及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八)突发事件报告

1.报告时机:发生或发现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或者0716-12395

4.报告内容:船名、船位、突发事件细节、救援需求和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九)异常情况报告

1.报告时机: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为避免危及人命、财产安全或危害水域环境的紧急情况发生,船长背离有关航行规则或本规定有关条款时。

2.报告:荆州交管中心

3.报告方式:VHF CH10或者0716-12395

4.报告内容:船名、船位与异常情况。

三、提供的服务

(一)信息服务:

应船舶请求,VTS中心可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向船舶提供以下信息服务。

1)他船动态信息;

2)航道及助航标志信息;

3)水文气象信息;

4)航行警(通)告信息;

5)其他信息。

(二)交通组织服务

VTS中心根据交通流量、通航环境、水工作业等情况,应船舶请求或认为必要时,可对VTS水域内的船舶进行交通组织。VTS中心实施交通组织时,有关船舶应当按VTS中心指定的先后顺序、航速和航路行驶或在指定的水域停泊。

(三)支持联合行动

应船舶或相关单位的请求,VTS中心可为其传递打捞或清除污染等信息或协调救助行动、开展联合行动。

(四)VTS中心对VTS覆盖水域内停泊区停泊和码头靠泊船舶仅提供信息服务。

四、其他信息

(一)航行、停泊规则

1.凡航行、停泊于VTS水域的船舶应遵守《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

安全提示:杨林矶横驶区以上水域,船舶互会左舷;杨林矶横驶区以下至邓家台横驶区以上水域,船舶互会右舷。船舶在邓家台、杨林矶横驶区应及时选择合适时机横驶,船舶之间应加强联系,统一会让意图,上行船应主动避让下行船。船舶应在主航道内航行,设置“X”型顶航标的航段,不得在道外行驶。

2.船舶航行通过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提示: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桥轴线(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48140公里)上游1500米南北两岸联线(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48290公里)至桥轴线下游700米南北两岸联线(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48070公里)之间的水域为大桥水域。主通航桥孔为北汊1#孔、桥孔宽度500米,单孔双向通航。南汊6-9#孔为应急通航桥孔,除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实施应急通航时,禁止船舶通航。大桥设计最高水位13.14米(当地水位),通航桥孔净高18米,允许通航高度=13.14-当天水位+18-1米。

3.船舶在渡运水域航行应遵守《长江海事局关于规范辖区渡船横驶区及航行行为的通告》规定。

安全提示:沙市至埠河轮渡客、汽渡横驶区范围为长江中游里程约475公里至478.8公里。客、渡船避让方式为在主航道外等候渡船横驶区内船舶通过后再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顺航道航行的船舶在驶近、通过渡船横驶区时,应当加强了望及甚高频电话值守,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4.船舶在VTS水域内锚泊应遵守有关规定。

安全提示:玉南停泊区位于右岸长江中游里程约475.9-477.1公里处,分为上下两端,上段为普货船舶锚地、下段为危险品船舶锚地。船舶锚停泊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正确显示信号,正常开启VHFAIS等设备,留足值班人员,防止走锚、断链等险情发生。

(二)限制性规定

凡航行、停泊于VTS水域的船舶应遵守《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1.客船始发时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不得出港航行;航行途中下行能见度不足1500米或上行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应当就近选择安全水域停泊;对岸岸线看不清,客渡船不得航行;其他船舶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不得上行,能见度不足1500米时不得下行。

2.所有船舶在预报水位24小时以内上涨或下跌超过6米时不得航行;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滚装船、船队以及600总吨以下船舶,预报水位24小时以内上涨或下跌超过3米时,在20时至次日5时期间禁止航行,预报水位24小时以内上涨或下跌超过5米时,不得航行。

3.预报水位达到停航封渡水位时,客汽渡船不得航行。

4.桥区水域禁止淌航、掉头、横越,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船舶罗经校验、试航船舶效用试验、通航桥孔内追越或并列行驶、捕捞作业,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5.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时,船舶航经水上交通管制区时,应当遵守交通管制有关要求。

五、获取信息途径

(一)相关信息发布网站网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http://www.moc.gov.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http://www.msa.gov.cn

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http://www.cjmsa.gov.cn

(二)当地海事机构联系方式

荆州VTS中心:

联系电话:071682776190716-8277141

水上搜救专用电话:071612395

图文传真:07168277619

 




来源: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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