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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例盗采海砂公益诉讼案宣判


近日,由福建平潭海警局查获的非法盗采海砂案在平潭法院开庭判决。与以往不同的是,平潭公诉机关针对该起案件,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各被告人连带赔偿海洋生态修复费用和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共计712472.18元。

去年8月20日凌晨,平潭海警局派遣海警执法船艇在辖区大、小练岛附近海域现场查获一起非法盗采海砂案件,抓获采砂船和运输船各1艘、人员13名、海砂700多吨。后该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派遣工作小组辗转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查证犯罪事实,并成功侦破该伙犯罪嫌疑人过驳非法盗采海砂760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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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是福建首例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上述生态修复费用以及服务功能损失费将存入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海洋生态修复专用基金帐户,专门用于海洋生态修复建设,为平潭海洋生态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近年来,平潭海警局不断加强海上巡逻查缉,全力打击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围绕海上刑事犯罪打击、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建立合作协作工作机制办法,形成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有力震慑了平潭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平潭海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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