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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涉海运输可“刑”吗?


  近年来,随着我国内河、湖泊采砂政策收紧,河砂供应不足,但沿海港口开发和各地基建规模热度不减,砂石需求依旧旺盛,刺激了海砂市场火爆。部分内河船舶受利益驱使,非法参与海上砂石运输,由于内河船难以满足海上航行要求,引发了多起重大海难事故,造成了较大人命财产损失。但部分内河船船东仍然对涉海运输危害认识不足,认为内河船涉海运输发生事故,无非就是罚款,不存在入刑的风险,不会对自己产生太大影响。下面笔者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反映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真实可“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例一

  2019 年 1 月 21 日 08 时许,淮安市**有限公司所属江苏淮安籍内河干货船“苏** ”轮装载约 3500 吨土夹石从山东威海人和砂石装货点开往江苏灌河口途中,在黄海中部海域翻扣,船上 7 人落水,事故造成 2 人死亡,2 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轮实际控制人靳某提起公诉。该轮实际控制人靳某安排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聘用无证人员在船任职,未履行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靳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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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2016年9月29日18时许,“粤**”轮从福鼎江南船厂附近水域出海准备装运砂石,当“粤**”轮行至福鼎市龙安流江锚地附近水域时,碰撞宁波**公司所属锚泊工程船“浙**905”轮(其右舷并靠同公司泥驳船“浙**9051”轮),造成并靠船“浙**9051”轮缆桩断损,浙**905轮沉没,浙**905号船上七名船员落水后溺亡。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对卢某、吴某、王某提起公诉,经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三人判决如下:

  卢某作为船舶实际所有人及管理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雇请未取得船员适任资格证书的人驾驶大型船舶并不按其适航证及准许营运水域作业,导致发生与其他船舶碰撞、致七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卢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船舶挂靠公司法人吴某作为东莞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粤**号轮挂靠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对该船进行实质性经营管理,明知该船存在跨航区营运、船只配员不适任等问题,仍未切实有效督促整改落实,以至该船在船员均不具备相应适任证书的情况下在福建一带水域继续生产经营。吴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该轮驾驶人员王某违反海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取得船员适任证书驾驶船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七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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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2018年1月21日4时许,山东省**有限公司所属船舶“伟**”轮由连云港开往灌河途中,与蒋某所属的无证运输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伟**”轮船损坏,无证运输船舶沉没,货物全损,1人死亡,2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船舶实际所有人及管理人蒋某提起公诉。船舶实际所有人及管理人蒋某长期持有并经营一无证运输船舶从事海上运输业务,聘用无有效船舶任职资格的人员为船员。在生产、作业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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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是危害性极大的一项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明确规定了相应惩戒,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可“刑”。内河船入海营运由于其行为本身就具有违法性,如果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触碰、自沉等海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责任人员将涉嫌交通肇事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

  Q

  内河船涉海运输为什么特别危险?

  内河船舶因自身结构特点决定了它不适宜海上航行,内河水域通常风平浪静,船舶大多没有安装舱盖装置来保障风雨密,船舶载运海砂遭遇风浪很容易造成进水沉没事故。内河船舶多为单层船壳板,碰撞后极易破损进水。由于内河船基本上都是“一舱制”,抗沉性能差,在货舱破损进水后很容易导致沉没。此外,许多内河船未配备救生艇、救生筏等救生设备,不能满足海上求生需求。船员多未经过海上航行知识的培训教育,缺乏海上航行和救生的技能,部分船员在船舶出现险情后甚至不知如何向外界求救,只会电话联系船东,海上移动信号不稳定,极易错过最佳救助时间。

  提醒广大的船东、船员朋友们:

  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隐患巨大,各相关人员切莫因一时小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内河船海上运输一旦发生重大海难事故,必将会受到法律严惩,遭遇牢狱之灾。海事部门也会持续加大对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来源:航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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