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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1年船员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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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船员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船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按照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协同创新,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01


聚焦国家战略,构建船员发展新格局

(一)出台实施《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持续深化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管理改革,促进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船员管理一体化融合发展。


(三)配合编制中国海事“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中国船员“十四五”开局工作,服务交通强国战略和双循环经济建设,不断提升船员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02


协同创新发展,迈向船员服务新阶段

(四)积极融入交通海事“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强化中国船员管理信息交互能力,落实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格局下船员管理工作。


(五)深入开展船员证书电子化工作,积极推进实现证书“一人一证一码”,提升船员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大力实施船员身心健康关爱行动,便利服务船员。


(六)切实强化船员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突出落实航运公司船员培养和使用的主体责任,推动提升航运公司自有船员队伍比例,优化船员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做好履约工作。

03


聚焦重点领域,锤炼船员管理基本功

(七)全面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船员管理行政法规、规章修订;立足行业发展和需求侧实际,开展船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和立改废工作,夯实船员发展法治基础。


(八)统筹做好船员考试管理改革、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航海教材统一等工作,有力支撑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


(九)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健全船员服务机制,推进劳工公约实施,健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


(十)强化船员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船员管理工作水平,开展船员行政执法督查暗访等工作,统筹宏观、微观管理,有序安排短、中、长期工作,创新举措,注重成效。


来源:中国船员
审核:郭伟斌、吴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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