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8 | 编辑:E航网 | 阅读:944 |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船载污染危害性货物的管理工作,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在2011年发布了《海运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01-10版)。由于名录编制所依据的公约、规则和通函等发生了变化,我局更新完成了《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2021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如有请于2月28日前函告我局。
联系人:陈康群,电话:010-65292445;林燕,电话:0411-82629054,传真:0411-82629044,邮箱:imdgdl@163.com。
附件:1.染危害性货物名录(2021版)(征求意见稿)
(以中文名称拼音排序)
2.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2021版)征求意见稿)
(以英文名称字母排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年1月2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