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9 | 编辑:cmy | 阅读:2067 | 分享: |
新西兰交通事故调查委员会(TAIC)在完成对集装箱船"石岭号"的事故调查后,敦促政府制定明确标准禁止不合规船舶进入本国港口。
该船2023年曾两度因故障被救援拖回港口。
TAIC首席事故调查员纳文·科祖帕卡拉姆指出,低标准船舶不仅威胁船员安全,更危及引航员、码头工人等港口作业人员及新西兰海岸环境。
调查显示,"石岭号"存在多项缺陷记录,在新西兰水域航行时"几乎肯定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
**两次险情暴露系统性缺陷**
2023年4月15日,"石岭号"在引航员指挥下离开惠灵顿港时,突发全船断电导致主机停机。
船舶漂向浅水区,船员紧急抛双锚才避免搁浅,最终由港作拖轮拖回泊位检修。
调查发现事故根源在于辅发电机缸套裂纹——尽管该船持有海事部门和船级社的有效证书,但多个关键安全系统状况堪忧。
同年5月12日,该船再次出港后在新西兰外海避风时进入塔斯曼海域,又因舱底水污染润滑油导致主机故障。
船长发出遇险求救信号,恰巧新普利茅斯港有适航拖轮可用,才将其拖回惠灵顿。
TAIC报告指出,本应防止水油混合的橡胶隔膜多年未检已老化失效。
**监管漏洞亟待修补**
第二次事故后,新西兰海事局扣留该船强制检修。
TAIC现建议交通部立法赋予海事局禁止特定船舶入港的权限(目前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已具此权)。
委员会特别强调新西兰拖带救援资源匮乏——"石岭号"事件中恰有合适拖轮可用实属侥幸。
尽管政府已租赁远洋拖轮至2026年6月,并计划加强应急拖带能力,TAIC认为仍需建立更完善的海事事故响应体系。
报告同时揭露国际与本地监管体系对挂旗船的安全监督存在漏洞:船东可将运营安全责任转嫁他方而不受追责。
TAIC已要求新西兰海事局就此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提请改革。
来源:江海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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