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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擅自下船被罚!“上岸”需谨慎!……


“冲!去广州CBD买最新鲜的菜!”

“停!这波‘上岸’,可真不行!”

近日,广州边检总站洲头嘴边检站的执法超有画面感。

原来,一艘砂石运输船稳稳停靠在珠江入海口附近的码头。船上的船老大不甘心在锚地“凑合吃”,带着一名船员驾驶小艇朝着广州塔的方向沿着珠江一路而上,寻找最新鲜的食材。船老大还特意拽了个买菜小拖车,满心欢喜地直奔广州CBD,准备让船员们也尝尝城中心的鲜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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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着小艇一路摇啊摇,来到了琶洲港澳客运码头。见这里的趸船干净整洁是个上岸的好地方,船长成功“上岸”。

两人刚踏上趸船就被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买菜计划彻底泡汤。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广州边检总站洲头嘴边检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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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岸不是想上就能上的,先搞懂:啥是“口岸限定区域”?

 

口岸限定区域,是指根据出入境边防检查、监护、管理等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出入境口岸划定的一定区域,是边检机关实施出入境管理的主要场所,也是维护国门安全和出入境管理秩序的关键屏障,并非普通公共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滞留或从事与出入境活动无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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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警示:

1.海钓爱好者未经批准进入码头口岸限定区域垂钓,被警告并罚款;

2.游客翻越围栏进入口岸限定区域拍照打卡,被警告并罚款1000元;

3.跨境大巴司机未履行检查义务,导致乘客滞留口岸限定区域,被罚款2000元;

4.追星族虚假出境滞留口岸限定区域,扰乱通关秩序,被依法处罚。

“无论是船员上岸采购、旅客通关出行,还是市民游客靠近口岸区域,都应严格遵守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管理规定。”边检部门提醒,需进入口岸限定区域的,应提前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凭合法证件或批准文件通行;通关时自觉遵守秩序,不随意滞留、不破坏执勤设施、不从事与出入境无关的活动。国门安全无小事,口岸秩序靠大家。遵守法律法规,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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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

(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未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登陆的;

(三)未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江海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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