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03 | 编辑:李峰 | 阅读:2734 | 分享: |
各航运公司,各直属海事局:
2026年1月31日,江苏省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长鑫198”轮载水泥块950吨由广西防城港驶往海南三亚途中,在海南八所港西北约7海里附近海域发生沉没,6人落水,海上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事故可能原因为该轮所载水泥块受风浪影响发生移位,最终导致船舶倾覆。该事故暴露出航运公司在船舶安全管理、货物运输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航运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立即向公司岸基人员和所属船舶通报该事故的相关情况,立即组织对所有拟装载或正在装载类似块状、重质货物的船舶进行专项排查整改,深入剖析安全管理存在的短板漏洞,研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改进措施。组织对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及负责货物操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货物系固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刻理解并掌握防止货物移位的管理要求。
二、全面加强船舶适航性与货物装载管理
各航运公司要加强对所属船舶开展适航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体结构、水密设施、通风筒、空气管、排水系统等关键部位的技术状况,确保其处于良好有效状态。要为船舶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舱盖,并加强对船舶使用舱盖情况的检查,确保船舶航行时舱盖保持风雨密。要严格执行货物积载与系固计划,严禁超载、违规装载或装载不当。对于装载水泥块等特殊货物的,要充分考虑货物移位对船舶稳性的影响,按照规定对货物进行合理积载、绑扎系固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货物移位。开航前,船长要认真确认船舶处于适航、货物处于适运状态。
三、强化季节性恶劣天气风险预警与应对
各航运公司要高度重视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与分析研判,健全与船舶的通信联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传递至每一艘船舶。要认真开展船舶航次安全风险评估,指导船船根据天气海况等情况,科学制定航次计划。对装载类似重质、易移货物的船舶,在开航前和航行中均应进行更为审慎的风险评估。船舶遇有恶劣天气预警或航行途中遭遇突发恶劣海况时,应及时采取调整航向航速、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等措施。公司岸基人员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决策指导,共同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四、加强船舶动态监控与岸基应急支持保障
各航运公司要充分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所属船舶实施不间断的动态监控。专职岗位或指定专人要实时掌握船舶船位、航速、航向等动态信息,特别是在船舶通过复杂航区、恶劣天气海况区域时,要加强跟踪与提醒。要完善船舶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指挥体系畅通有效,应急资源储备充足。公司接到船舶险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动一切可用资源,为遇险船舶提供及时、专业的岸基指导和支持,全力配合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命和财产损失。
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各航运公司,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货物系固等问题依法处理,对相关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特此通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6年2月1日
来源:海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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