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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头大!上万箱内地货物船上火灾,船公司又宣布共同海损……


最新获悉:上周五,长荣海运发布公告,宣布旗下运力9466标箱的“Ever Lenient”轮(IMO 9604146)因在挂靠新加坡港口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该轮已经宣布启动共同还损!

 

 

致:有关“长荣 长慈轮”船载货物/集装箱之相关利益关系人

 

“长荣 长慈轮” – 共同海损声明

 

期: 2026 年 4 月 17 日

 

长慈轮( EVER LENIENT)于新加坡 Pasir Panjang 码头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期间, 船上货物不幸发生火灾。船员立即展开灭火及边界冷却作业,并动用包括消防船及专业消防队伍在内之救助资源,执行必要之应变处置。

目前火势已成功扑灭,船舶现停泊于新加坡港区,正等候港务当局进一步指示,包括排除货舱内灭火用水及处理受水影响之集装箱。

上述事故构成共同海损。船东已正式宣告共同海损,并委任 Sedgwick International
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 担任海损理算人,负责搜集共同海损担保文件及编制海损理算报告。

 

1.已投保货物

已投保货物之货主须提供以下文件:
• 由货主填写并签署之 共同海损合约(Average Bond)
• 由货物保险人填写并签署/盖章之 共同海损担保函(Average Guarantee) (本文件须由保险公司出具,不得由货主代为签署 。)
• 货物商业发票影本
(若发票未含海运费,请一并提供相关费用信息)

完成之共同海损担保文件请以电子邮件寄送至:gsmsecurity@sedgwick.com
所有邮件请注明:船名( EVER LENIENT)、集装箱号码及提单号码。

 

2.未投保货物

未投保货物之货主须提供以下文件:
• 由货主填写并签署之 共同海损合约(Average Bond)
• 货物商业发票影本
(若发票未含海运费,请一并提供相关费用信息)

另就未投保货物,须提供现金担保以替代保险公司之共同海损担保函。目前现金担保金额尚未确定,有关具体金额及付款方式,将另行公告。

最新指示及相关信息将公布并更新于 Sedgwick International(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 官方网站之案件专页。

 

3.Sedgwick 事故案件网站

 


https://gsm.sedgwick.com/
请于下拉选单中选择船名EVER LENIENT) ,并输入密码: ELGASG26

 

4.货物交付

 

仅于相关利益关系人已依规定提交符合要求之共同海损担保文件后,货物方得交付。
符合条件之货物将列入可放货清单,并公布于 Sedgwick International(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网站, 该清单将每日更新。当货方之集装箱已列入前述清单后, 即可依原有作业流程联系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交货事宜。

 

5.并柜货(LCL/Groupage Cargo)

 

为辨别并柜货内个别货物详情,货运代理应尽快提供并柜货的完整舱单资料,包含提单号、货物描述、货物重量、托运人及收货人资料。

 

敬请将前述共同海损担保文件之提供列为优先处理事项,以避免不必要之延误。未完成共同海损担保程序者,恕无法提货。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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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MPA)此前发布的官方通报显示,“Ever Lenient”轮于当地时间4月10日在停靠在新加坡PSA Pasir Panjang Terminal码头时发生火灾!

 

故发生后,新加坡港务管理局的应急响应小组和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迅速牵头开展灭火行动,灭火行动持续至当晚并延续至次日。至4月11日下午,新加坡港口安全部门确认火灾已被彻底扑灭。

船期资料显示,发生起火事故的“Ever Lenient”轮,目前服务于China - India Express Service5(CIX5)航线,该航线国内挂靠上海、宁波和深圳三大港口。

大船期资料显示,“Ever Lenient”轮共舱的船公司还包括ONE、KMTC、SM LINE,具体挂靠顺序及船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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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货运代理企业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来源:江海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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