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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私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属违法!


2月9日上午,贵港海事局与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在郁江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码头附近水域联合精准打击辖区首例私自加装信号放大器干扰无线电秩序行为。

2月9日上午,据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反馈,有群众投诉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附近存在信号干扰问题,疑似船舶加装信号“干扰器”影响该区域无线电通信秩序。贵港海事局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对该水域船舶进行了逐一排查,最终锁定干扰源来自锚泊状态的“广兴XX”船。锁定干扰源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登轮核实,经现场检查发现船未经许可加装一台型号为DM2H的Genuinetek手机信号放大器,有伸出舷外的发射天线,该设备未在船舶检验证书中登记,船方无法提供船检认可证书和产品证书,存在私自加装信号放大器干扰无线电秩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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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监测,该船私自加装的信号放大器,工作时可以影响沿岸32座信号基站,不仅对附近32个小区网络信号、居民手机通话质量造成影响,同时对附近船舶的无线电通信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扰乱了贵港辖区无线电通信秩序。

在现场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督下,船方主动承认错误,停用了该设备,并对设备进行了拆除,同时表示会严格遵守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安装此类设备。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相关小知识科普

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安装需要安装方面的证件,使用者需要使用方面的证书,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一般民用来说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手机信号放大器可能会存在三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干扰正常信号:各手机信号放大器品牌、型号不同,合格率低,安装后不能解决信号问题,反而会造成信号互相干扰。二是私装信号放大器影响了周边网络,侵害了周围居民的通信质量,不仅影响周边岸上的网络通信,还会干扰周边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三是安全隐患突出:私装的放大器易受雷击爆炸,危害人身安全,没有经过国家安全检测,容易短路发生火灾,存在危害人身的和公共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携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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