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 编辑:E航网管理员 | 阅读:435 | 分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五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9号 2018年6月21日
为服务船员发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第五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予以公布。2018 年7 月1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第五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
一、异地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内河船舶可向任何具有核发相应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二、按需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内河船舶根据营运需求,可同时持有航行于不同航段和水域所要求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新版证书可直接用A4 纸打印。
三、降低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依法取得从事海员外派业务许可的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向任一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办相关业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