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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

交通部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2003年5月13日

2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

2007年5月31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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