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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引航员培训考试及评估大纲》的通知


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引航员培训考试及评估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0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2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引航员培训考试及评估大纲》,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引航员培训考试及评估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13


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船员〔2014〕3号--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引航员培训考试及评估大纲》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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