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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港引航员适任评估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港引航员适任评估规范》的通知

海船员〔2019〕421号    2019年11月8日

各引航站、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港引航员的适任评估工作,提高海港引航员实操技能水平和综合适任能力,根据《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大纲(2019版)》,我局组织编制了《海港引航员适任评估规范》,现予以印发,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1月8日

来源:携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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