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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指南】拖轮《油类记录簿》如何填?看这一篇就够了​


《油类记录簿》是船上重要的、享有法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之一,也是海事执法人员进行防污检查的重点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四)未如实填写或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另《MARPOL73/78》公约附则I第17条规定要求,凡150总吨及以上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非油轮,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用来记录有关的机器处所的作业;第36条规定要求150总吨及以上油轮还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II部分,用来记录有关的货油/压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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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广大轮机员正确填写机舱《油类记录簿》,特编写此指南。本指南仅包含涉及公司拖轮《油类记录簿》中《记载项目一览表》的日常所需记载项目C、D、H项,供参考。

Part 01
《油类记录簿》的常规填写规范
 
 
 
 

1、阅读《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请填写人员认真阅读本船《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并将该证书中“十七防止油类污染”中舱柜名称、总容积(m³)与《油类记录簿》中记录的内容保证完全一致。

2、日期填写

填写内容应为该项操作完成的时间。

3、数据填写

填写小数点后位数,参阅《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内关于舱容的小数点后位数。数据单位必须填写,注意区分m³/MT等,避免笔误。

4、签注

每完成一个字母代号的记录都需要填写人员签注并标明日期,签注格式为:签名(空格)yyyy-mm-dd。 

5、范例

范例以“***”轮为依据,其他拖轮按照本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轮《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部分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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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记录簿》完整页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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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C残油(渣油)的收集、转驳和处理
 
 
 
 

 残油的收集

 

该项目主要用以每周结存,必须每7天记录一次,保持记录的连贯性,填写的数据须与实测情况相符,尽可能减小误差。

样表C11.1~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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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收集残油的数量

 

该项旨在强调机器的修理过程中涉及的油类物质的去向,并不需要每周结存。

样表C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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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项目虽不和其他C11项目一样需要每周结存记录,但是也不会独立出现,即不会出现如下记录。

样表C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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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C11.4:人工收集的项目包括很多,例如船舶日常工作检修产生的污油(检修绞缆机液压系统回收的污油)、清洗机械零部件和滤器产生的废柴油、收集来自机器设备集油槽、副机油底壳换油放泄的废滑油、空压机曲轴箱、舵桨液压油、消防炮齿轮箱等换下的废油倒入污油舱的操作,每次0.02m3左右。

 

 残油(渣油)的处理方法

排入接收设施(注明港口)

 

回收机构不限于船舶。回收作业完成后,务必取得回收证明单。

样表12.1a:(回收船接收污油舱里的残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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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的非自动舷外排放、转移或

其它处理

 
 
 
 

样表:(将污水井中的污油水排放到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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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加装燃油和散装润滑油
 
 
 
 

1.加装柴油

此处应注意单位,并不是m³,而是吨。

加装柴油的数量应该与供货商提供的报告(BDN)为依据,而不是船上自己测量的数据。加装数量、含硫量的数据及其小数点后位数及单位应该与供货商提供的报告(BDN)一致。

如存在多个油舱分装,则这些多个油舱的加装数据之和等于加装总数,不可因为测量等的关系而发生误差。

样表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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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装滑油(船装)

该记录只适用于船装润滑油,不适用于桶装。当供应船用桶装油拆开后再加入到本船油舱时,也应该照此记录。

样表Hb:(清舱后往主机滑油循环舱一次性添加足量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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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滑油油桶标识上只有体积数,在换算成吨时应以生产商提供该油品产品特性所规定密度进行换算。

Part 05
补充说明
 
 
 
 

1. 油污水的定义:含油污水也叫舱底含油污水,系指由于机器处所泄露或维修工作所产生的可能被油污染的水。任何进入舱底系统的液体都被视为舱底含油污水。

2. 残油(油泥):系指在船舶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废油产品,例如主机或辅机燃油或润滑油的净化产生的废油、油过滤设备分离出来的废油、或者滴盘收集的废油以及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

3.《油类记录簿》所有项目由当班轮机长、轮机员亲自填写,认真、如实填写《油类记录簿》的各个细目。轮机长、轮机员要认真阅读并透彻理解《油类记录簿》中“说明和记载项目一览表”的要求,才能正确记录各个项目。

4. 启用新本,首先在首页上填写船名、呼号、总吨位及使用起始日期,并有船籍港海事局的盖章。每页记录前,首先将该页上部填写船名、呼号,并将不适合的内容用直尺划单横线删去。

5. 对于C项的记录时间间隔,残油量应每周记录一次。

6. 《油类记录簿》的记录应使用代码依时间顺序记录,不允许整行留空。如发现有整行空行,应用横线或斜线删去。

7. 每记完一项作业,应由在班轮机长、轮机员签署姓名,每记完一页,应送交船长审阅并签字。

8. 正确填写《油类记录簿》,不漏记、不错记。填写笔划清晰,不得涂、抹。如有记错,应将错误字句划一横线删去,被删去字句仍应清楚可见,更正字句写在错误字句的下面,并签字确认更正情况,禁止涂黑、修正液覆盖等错误操作。

9. 轮机长接班后应对《油类记录簿》进行认真查核,通常港口检查官员只对现任轮机长记录中的错误追究责任。

来源:海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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