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6 | 编辑:E航网 | 阅读:568 | 分享: |
中国沿海商业运输船舶数量大,航线错综复杂,运输船舶与沿海渔业船舶经常形成碰撞危险,乃至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当事船舶值班人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船舶事故后逃逸,值班船员甚至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船舶在沿海航行值班应特别谨慎。
2020年11月27日0754时,甲板货船JZ船从深圳盐田港出发驶往珠海高栏港的过程中,与锚泊的延绳钓渔船YJ船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JZ船离开现场。事故造成YJ船断裂沉没,5人落水,其中3人被救起,2人死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值班人员将面临失业甚至失去人身自由,如何才能避免发生事故保障船舶一路航安呢?发生事故后如何避免承担更多责任呢?
一、加强管理,优化队伍。船公司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船员严格执行有关航行安全的规定,船长发现值班人员存在不符合行为的,及时提醒纠正,使船员养成良好的值班驾驶习惯。
二、重视教育,加强学习。船公司及船长了解掌握值班驾驶员及瞭望辅助人员对《避碰规则》及《值班规则》和公司文件的学习情况,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知识盲区进行教育并督促学习,及时完善船员必备技能。
三、遵守规定,谨慎值班。船长为驾驶台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驾驶台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则要求保持正规瞭望,在渔区等特殊区域航行时应特别谨慎。在值班过程中,充分考虑本船的盲区情况和设备局限性,通过增加瞭望人员或在驾驶台的不同角度进行视觉瞭望,消除盲区的影响,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进行充分的估计。
四、积极施救,严禁逃逸。发生碰撞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查看,认真检查本船的状态和他船受损和人员伤亡情况,在不危及本船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施救,并向搜救中心和海事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编辑:广东海事局 张辉
审核:郭伟斌、朱可欣
来源:航运安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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