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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虚假《船舶载运货物舱单》并出售给船方,帮助将海砂“洗白”


陈某某等5人以伪造国家海事局印章以及多枚公司印章的方式,共计制作一百余份虚假《船舶载运货物舱单》并出售给船方,帮助船方将海砂“洗白”,运至长江口某段报港卸货,逃避检查。案件办理中,黄浦区检察院发现,陈某某涉案船舶以挂靠形式开展经营,事发前被挂靠的船企对船舶动向一无所知。这一漏洞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根据黄浦检察院调研数据显示,2002年-2020年全国的涉船舶挂靠案件中,刑事案由共595件、民事案由5509件、执行案由835件、行政案由193件,总量不可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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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黄浦区检察院在办理长江上船舶非法运沙的系列刑案中发现,陈某某等5人以伪造国家海事局印章以及多枚公司印章的方式,共计制作一百余份虚假《船舶载运货物舱单》并出售给船方,帮助船方将海砂“洗白”,运至长江口某段报港卸货,以规避相关部门检查。

上述违法海砂若流入市场,冒充河砂用于工程建设,将可能降低工程耐久性,留下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性极大。

由于上述违法采砂的船舶均隶属相关船务公司,为维护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障生态环境稳定,黄浦区检察院向三家船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名下船舶落实好审查及监管职责,杜绝违法行为。

黄浦区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二年一个月、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陈某某涉案船舶以挂靠形式开展经营,由于不在名录缺少监管,导致经营乱象较多,而事发前被挂靠的船企对船舶动向也是一无所知。

为此,黄浦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在上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的指导下,通过长达半年的多方调研,深挖船舶登记、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并分析其形成成因。被挂靠船舶企业“挂而不管”,部分挂靠船舶从事非法海上运输、单方变卖、质押船舶,驾驶船员缺乏相关资质等监管漏洞,造成了该领域刑事犯罪、民事纠纷、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频发。

12月8日下午,在黄浦检察院举办了一场长三角船舶合作经营模式行政检察研讨。会议以“白皮书”形式提出五点建议:明确船舶挂靠中法律关系以及责任承担规则;行政机关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AIS系统等技术管控方式与力度;开展事前事中法治宣教活动;探索尝试共同组建一定规模的股份制公司模式。

来源:E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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