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调解显实效 “一站式”服务解民忧

12月25日,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庭积极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将一起原告和被告分别来自于广东和浙江两省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实现调解。被告方随即一次性转账支付了调解协议中的约定款项12万元。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被告嘉兴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某通过微信与原告广州某供应链公司洽谈石粉运输业务,由原告为被告提供石粉集装箱车船联运的运输配送服务。2018年10月开始至2019年7月期间,原告按被告要求安排集装箱装货发运,如约履行了运输义务后,被告至今未结清涉案运费,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偿所拖欠运费。
由于原被告间的业务洽谈和合同履行均系通过微信聊天和拨打电话进行沟通,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所寄发的运费账单也没能得到被告的明确确认,各方对实际运费数额争议极大,原告主张被告尚欠运费及滞期费总额为244061元,而被告则称其仅欠原告运费56930元。此外,也因原告所举的微信聊天记录复印件零散不全,使得实际运费数额的认定工作异常困难。

鉴于12月3日开庭时原被告所举的证据均未能充分地印证各方的诉辩主张,案件的承办法官刘海为减少原被告各方的诉累,没有简单地依现有证据一判了之,而是准许原被告于庭后五日内对其诉辩主张继续提交相应的证据,并根据双方的调解意愿,于12月25日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海事法官坚持能动司法在线调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