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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排岸面临的困境!


一、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和排岸需求

1.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备情况

广州新港海事处辖区平均每天进港内河船舶500余艘次,通过对其中靠泊的313艘内河船舶船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排查,仅安装生活污水贮存柜的有231艘,占73.8%,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有82艘,占26.2%。

 

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控制的要求,仅安装生活污水贮存柜的船舶,在内河水域禁止排放入水,必须储存后强制排岸接收。已安装经船检机构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容器存储容量大多为0.5~1 m3,船舶停泊超过3天时,生活污水容器就会集满,也需要排岸接收处理。

 

2.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现状

珠江水域内河船舶以老旧船舶居多,船舶吨位较小,机舱空间狭窄,设施管路改造困难,并不适宜安装处理装置,虽然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强制要求下,部分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但普遍存在设施布置不合理,维护保养困难,使用不便的情况。

 

在对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船员虽然按照规定使用处理装置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但是由于船员对处理装置原理不熟悉,实际操作中,未能对曝气柜内的好养细菌进行培养就直接使用,且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普遍存在空气泵压力不足,污水回流管堵塞、未按时投药等现象。

 

在对辖区17艘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取样送检中,结果显示15艘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结果不达标,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为悬浮物、粪大肠菌群超标。

 

二、船舶生活污水排岸面临的困境

1.码头接收生活污水意愿不强

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码头需要接收船舶生活污水,但是码头增设固定的生活污水管线需要经过设计、招标、评估、建设、验收、备案等一系列流程,时间、经济成本较高。另外接收船舶生活污水也会影响到装卸货效率,码头单位普遍存在“重效益、轻环保”的问题,对于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存在抗拒。

 

2.污水排岸接收设施标准不统一

由于码头和船舶的主管部门分别隶属地方交通和海事管理机构,在现场调研中发现,码头对于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设施不了解,在建设生活污水接收设施的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设备和管线的要求不能有效掌握,初期建设的污水接收设施实用性不强,排岸接收操作不便,而且会受到码头泊位和管线长度的制约。

 

3.船舶生活污水转运处置衔接不畅

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后处置标准尚未厘清,而且部分码头比较偏远,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仅仅配备了供码头工人活动所使用的化粪池,污水上岸后的转运处置问题亟待解决。

 

4.收费标准不明确且船员排岸意识不强

部分码头普遍采取委托第三方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进行接收的方式。在现场调研中发现,第三方污染物接收服务单位通过清污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主要针对海区航行船舶,需提供3 000~5 000元每艘次的船舶服务费,成本较高,船方普遍反映无法承担高昂的排放费用,导致接收协议实际无法执行,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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