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1船沉没、3人遇难,浙江宁波“3·29”船舶碰撞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浙江宁波“3·29”船舶碰撞事故调查报告发布:三人遇难,一船沉没,责任明确划分

 

 

 

2025年7月,浙江海事部门正式公布了“3·29”“江海直达66”轮与“宁远北仑”轮重大碰撞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详细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明确了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并对相关船员、船东公司及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处理建议与预防措施。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船舶沉没的严重后果,引发了航运业内广泛关注。

图片

 

事故经过:深夜航道交汇,两船碰撞导致船体破损与沉没

 

2025年3月29日凌晨2时51分许,舟山籍散货船“江海直达66”轮(8470总吨)在自宁波穿山离泊驶往马峙锚地途中,与宁波籍集装箱船“宁远北仑”轮(11736总吨)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道定线制2号警戒区内发生碰撞。

图片

事故导致“江海直达66”轮左舷被撞破进水,迅速倾斜并于约13分钟后沉没。船上13名人员全部落水,最终10人获救、3人死亡;“宁远北仑”轮船首受损,但船体保持稳定。

图片

调查显示,两船在复杂水域中交汇并尝试避让,但沟通与操纵存在明显失误,最终酿成惨剧。

 

原因分析:值班不当、瞭望疏忽、操舵失误共同导致碰撞

调查组通过调取AIS轨迹、CCTV录像、值班记录以及现场访谈等手段,还原了详细的碰撞过程,并指出了事故中存在的多项过失行为:

一方面,“江海直达66”轮值班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范。事发时驾驶台仅由二副负责瞭望与操舵工作,且没有辅助人员协同,致使该轮未能准确判断与“宁远北仑”轮的会遇态势。更严重的是,在短时间内连续改变航向,先是尝试从对方船头通过,后又转向船尾,导致对方难以判断其真实意图。

另一方面,“宁远北仑”轮虽然在对方右舷,依法应为直航船,但对“江海直达66”轮的不稳定动态警惕不足,避让决策也过于迟缓。尤其在事发前最后一分钟,虽然船舶指令下达了右满舵避让指令,但值班水手误将舵操向左侧,造成避碰动作无效。

此外,事故中两船船长均未有效履行职责。“江海直达66”轮船长虽在驾驶台,却未直接指挥避让操作,也未将会遇协商情况明确告知二副;而“宁远北仑”轮船长则在通过船舶密集航段期间离岗休息,违反了公司制度要求。

图片

 

责任认定:“江海直达66”轮负主要责任,两名船员或将追责入刑

 

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是由双方互有过失共同造成的责任事故。其中,“江海直达66”轮在值班瞭望、避让行动和驾驶台资源管理方面存在明显问题,过失程度高于“宁远北仑”轮,应承担主要责任;“宁远北仑”轮虽为直航船,但未保持足够警觉,避让行为不当,应负次要责任。

船员方面,“江海直达66”轮船长张某、二副朱某因存在重大操作失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宁远北仑”轮二副亦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人,将接受相应行政处理。

 

调查发现的管理漏洞:船公司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文化薄弱

 

报告还指出,两艘船舶所属公司在岸基管理、船员选用与培训、安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江海直达66”轮管理方舟山弘通航运公司未能有效落实船员资历审查制度。船长未具备充分的江海直达船型服务经验,部分船员未经系统培训即上岗,且船上实际人员与进出港报备信息不符,存在无证人员非法任职问题。此外,该公司未按要求对航次路线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岸基对船上动态掌握不清,制度执行严重缺位。

“宁远北仑”轮管理方宁波远洋运输公司虽然管理规模较大,但在船长值班制度落实、新任轮机长的指令交接流程等方面也暴露出不足,缺乏针对性培训与岗位监督机制。

 

建议与整改:全面加强驾驶台值班规范与船员培训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报告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

对于船舶运营公司,建议强化驾驶台资源管理,确保航行中至少两人在岗并明确职责划分;船长在进出港、通过交通密集区域时必须亲自值班并主导决策。同时,提升船员聘用与培训标准,杜绝无证上岗,全面掌握实际在船人员动态。

在应急管理方面,要求各公司定期组织弃船与救生筏演练,提升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报告还建议对涉事公司实施附加审核和安全约谈,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这起“3·29”事故是近年来典型的因操纵不当和值班制度失效导致的严重水上交通事故。它警示航运从业者必须时刻警醒——制度不能流于形式,责任不能悬而不落。每一次海上避让,都是对专业性和组织能力的真实考验。

来源:信德海事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