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行政民意即时沟通工作的通告 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 全文
时间: 2022-03-01上海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 关于试行VTS覆盖水域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的通告上海海事局通告2021年第11号 2021年12月22日为推行沪苏VTS覆盖水域船舶一体化交通组织,增进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促进航运发展,根… 全文
时间: 2022-03-01详情见附件。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1年第14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厦门水域船舶定线制》《厦门水域船舶报告制》的公告… 全文
时间: 2022-03-01详情见附件。5.0-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海船员〔2021〕239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
时间: 2022-03-0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1年… 全文
时间: 2022-03-01交通运输部关于试点实施有关中资非五星旗船舶沿海捎带政策的公告2022年2月1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上海、天津、福建、广东、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关于开展中资非五星旗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和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 全文
时间: 2022-02-1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水域(以下简称核心港区水域)通航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 全文
时间: 2022-02-07辽宁海事局关于发布《辽宁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办法》的通告 现将《辽宁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办法》予以发布,上述文件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全文
时间: 2022-02-01关于发布《江苏海事局船舶航行富余水深管理规定》的通告江苏海事局通告2022年第3号 2022年1月29日各有关单位、船舶驾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对《江苏海事局船舶航行富余… 全文
时间: 2022-02-01关于发布《江苏海事局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告江苏海事局通告2022年第4号 2022年1月29日各有关单位、船舶驾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现发布《江苏海事局… 全文
时间: 2022-02-01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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